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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全國各地的“樓上別墅”“樓頂花園”接連出現,引來廣泛關注。而鄭州市民吳秋生的“空中花園”,不僅景觀別緻養眼,還成爲街坊四鄰的“公共樂園”。目前,由於是違法建築這個樂園面臨拆除,一些居民表示反對。
記者在鄭州市匯港新城小區看到,1號樓和2號樓均爲31層,兩樓西側之間夾着一棟南北走向的4層裙樓,“空中花園”就建在裙樓的樓頂。花園的投資人吳秋生向記者介紹,小區的綠地面積十分有限,爲了達到綠化要求,開發商原本在這處平臺上鋪土種了草。“但驗收完以後就沒人管了,草很快就被曬死了,原本鋪的土和珍珠岩就隨風亂飄。”
眼看着無人管理的綠地成了荒地,甚至堆上了不少垃圾,吳秋生便萌生了自己投資修整花園的念頭。於是,吳秋生投資20多萬元,從2012年4月開始動工,耗時3個月建成“空中花園”,吸引街坊四鄰前來分享。業主蔡百嶺說,他們都是回遷戶,以前就熟識,而小區裏又沒有別的綠地,花園建成之後自然就成了大家休閒玩耍的好地方。
雖然稱讚聲不斷,但在嚴查樓頂違建的過程中,“空中花園”還是遭到了舉報,面臨着拆除的困局。一些羣衆認爲建花園種花草必須依法依規,確保安全。楊女士說:“不論花園多麼美觀宜人,只要存在安全隱患,都應該拆除。”
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執法隊員陳耀東認爲,對於公共平臺的綠化應該肯定,但樓頂的水池、涼亭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需相關部門調查。
有關專家表示,對於類似吳秋生建設的“空中花園”,建議可先予以保留,不搞“一刀切”,但前提是提請專業部門進行全方位的鑑定,確保承重、防水等方面符合要求。與此同時,建議政府應儘快就此立法,明確樓頂綠化的具體細則,確保樓頂綠化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