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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計劃供應土地318公頃,實際供應556.4公頃,超出計劃75%,多供應了近一倍的土地。”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12年度土地收支情況報告時,對政府土地供應嚴重超出計劃提出批評,要求其嚴格按照土地出讓計劃供給土地,爲城市未來發展留下空間。
坪山新區土地支出不理想
去年深圳全市土地出讓實際收入326.19億元,實際支出323.5億元。其中,市本級實際收入277.82億元,實際支出256.43億元。在新出讓土地供應方面,全市計劃供應土地318公頃,實際供應556.4公頃,完成計劃的175%。城市更新土地供應也嚴重超出計劃,計劃出讓78公頃,實際出讓143.6公頃,完成計劃的184.1%。
“土地供應與計劃差異較大。”市人大對此並不滿意,“爲了保證深圳土地供給的可持續發展,長遠、科學地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建議嚴格按照土地出讓計劃供給土地,爲將來的城市發展留下空間”。
在土地出讓支出方面,深圳各區表現出較大差異。去年各區(新區)共計支出67.07億元,實際支出方面,羅湖是1.19億元,福田沒支出,南山是16.70億元,寶安是17.87億元,龍崗是16.59億元,鹽田是1.94億元,光明新區是11.84億元,坪山新區是0.94億元。“與年初計劃相比,個別新區不太理想。”
市財委主任喬家華說,羅湖、南山、寶安區土地出讓收入超計劃完成,因此在支出方面資金也能保障。其中羅湖、南山由於城市更新進度加快,地價返還收入較高,寶安收入超額完成計劃,這3個區全年分別完成土地出讓支出計劃的384%、289%、153%;龍崗、光明新區分別完成103%、117%;鹽田區收入較少,支出完成計劃的80%。但坪山新區由於成立不久,資金較爲緊張,土地出讓收入不多,支出僅完成全年計劃的15%。
保障房支出完成不到一半
在去年市本級土地出讓支出中,保障性住房支出計劃爲16.05億元,實際完成支出7.76億元,完成計劃的48%。隨後,市發改委將保障性住房支出年度計劃調整爲12.05億元。主要用於保障性住房購置、深康村保障房、平湖保障房、白石龍保障房、益田村3號地塊保障房等項目支出。
對於保障房支出計劃僅完成不到一半,市人大也要求加強保障性住房規劃,全面分析按照政策深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綜合財政資金投入、土地供應量和區域、建設速度、配套設施建設進度等各種因素,合理制定深圳的保障性住房供給計劃,使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