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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持/記者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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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分割後的貸款利率不變
Q網友:2010年,我們夫妻婚後以共同名義用公積金及商業貸款購入第一套房,男方爲主貸人款。房產證已辦好,男女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貸款到目前還有60萬元未還清。現協議離婚,想將餘下貸款及房子都轉給女方。請問轉貸後新還款利率按什麼標準執行?
A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夫妻因離婚分割財產的原因,要求變更借款人、抵押人的,經中心審批同意後,經辦銀行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中心與借款人的合同關係繼續生效。雙方是協議離婚,財產債務的分割由雙方協商,分割後的貸款利率按原利率的性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