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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城海景藍灣小區的樓頂違建。
佛山新城某小區的違建。
南海區星暉園小區的樓頂違建。
禪城某樓盤的頂樓疑似有違建。
相關部門聯合獨家約見本報記者表示將召集22家銀行遏制違建業主貸款
本報記者昨日還暗訪禪桂多個小區發現樓頂違建現象集中
文/記者張婷婷、陳家源
圖/記者張宇傑
南海怡翠世嘉小區頂樓違建事件經本報連續兩天報道後持續發酵。昨日,南海區城管、供水、供電、房管等部門相關負責人聯合獨家約見本報記者,解答小區住戶對違建現象處理緩慢的疑慮。本報就小區居民最關心的城管部門如何作為、為何遲遲不強拆、多部門聯合查處進展等問題提出三大追問,部門對此一一回應。
昨日,記者還暗訪了禪桂地區多個住宅小區,發現住宅小區頂層違建現象隨處可見,有頂層業主直接把消防通道堵上建房私用,有業主在頂層天臺加蓋兩層,而有的違建房則被當成出租屋出租。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有建築工人仍在小區頂層施工。
三大追問
追問一:
發現違建4個月城管部門做了什麼?
南海怡翠世嘉小區有住戶反映說,今年4月份就開始往南海區城管部門投訴頂層天臺違建的現象,而至今小區內的天臺違建現象並沒有遏制住。從投訴至今4個多月,城管部門怎麼執法的呢?
南海區城管部門負責人金勇剛回應說,今年4月份,區局接到了該小區住戶投訴住宅樓頂層天臺有違建現象,工作人員馬上去現場調查取證,至少3次上天臺查看違建現象,並認定了16套為違建房屋,當時就對這些住戶發出處罰通知書,責令業主停工並定期拿房產證去辦理報建手續或自行拆除違章建築。
難點在於,對這些住戶發放處罰通知書後,住戶並沒有簽收,『所以我們就在小區內張貼了送達公告,有60天的公告期,這是必須要走的法律程序。』金勇剛說,責令業主停工後就敦促該小區物管對違建住戶斷水斷電。而該小區物管負責人確認說已經對其中4戶住進小區的住戶進行了斷水斷電處理,至今尚未恢復供水供電。
追問二:
違建幾個月為何不強拆?
該小區內的頂層違建現象愈演愈烈,很多住戶質疑,從認定16套房為違建房屋至今,已有4個多月時間,相關部門為何不對其強拆?
金勇剛回復說,強拆是很復雜的,必須走法律程序,『從開始受理投訴到立案、下處罰決定書等,再到最後執行強拆,完全順暢也需要將近1年的時間。』
金勇剛列數了查處違建的四大難:首先是發現難,小區天臺違建是很難被監管到的,除非是物管上報或者業主投訴;第二是取證難,取證調查的過程有很多阻礙,業主通常都不配合;第三是送達難,業主經常提供郵寄不到的假地址,我們發出的文書經常被拒簽退回,『而法律文書必須以送達為准』;第四難是執行難,『即便開始履行強拆程序,沒有業主的配合,我們也很難完成』。
金勇剛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要強拆,除了現場施工的成本外,還要請技術人員進行評估,請安保人員等。』
而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平地強拆的成本約200~500元/平方米,『而高層強拆的成本將更高,肯定會超出500元/平方米。』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強拆費用由誰支付,金勇剛確認,『肯定是由高層業主來承擔。』
追問三:
如強拆需多長時間?
究竟要多長時間纔能將違章建築強制拆除?對此城管部門回應,就普通案件舉例而言,投拆即拆除的可能性很小。因小區違建涉及公權如何介入私權,通俗來講,除了司法機關外,其他機關無權利強行進入私人物業范圍。
城管部門稱,如果已經順利調查取證完畢,該局需制作《接受處理告知書》和《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對其作出的處罰,並將文書送達給當事人;如能夠順利送達,城管部門順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至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生效期為三個月;如果當事人不提出復議、訴訟,三個月後決定書生效,該局將對當事人進行催告,催促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物。如當事人拒絕自行履行,城管部門將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並送達當事人,《強制執行決定書》生效期為三個月;強制執行決定生效後,城管部門將發出強制拆除公告,公告時間為60天,公告生效時間為三個月。
城管部門還補充稱,如當事人拒絕簽收上述文書,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那麼上述文書每次送達都需要兩個月。
部門行動:
召集22家銀行
遏制違建者貸款
昨日,南海區城管、供水、供電、房管等部門相關負責人聯合獨家約見本報記者,在怡翠世嘉小區接受本報記者專訪,並提到各部門對違章建築的最新查處辦法。南海區城管部門負責人金勇剛說:『近期已召集了22家有抵押資格的銀行商談,這22家銀行一致認同從銀行貸款、信用體系等方面對天臺違建的業主進行遏制。』
金勇剛在訪談中對供電部門說:『斷水斷電不是目的,應該拆除電表,並且要切斷燃氣供應。』『我將提醒房產部門鎖定違建住戶的檔案,將他們列入黑名單,他們的房子將繼承不了、轉讓不了;並且他們的房產也不能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輕則提前收貸,重則罰息。』
同時,城管部門將再次核實存在違法建設行為的當事人情況和信息,再次核查准確的違法數目,核實相關信息後,由房管部門對該部分業主在房屋登記系統中進行鎖定,並召集該小區所有違法建設人進行集中會議,如果違法建設行為人不自行拆除,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並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其他法律責任。
拆了三次還在建
樓頂違建四處現
暗訪禪桂小區
地點:星暉園
一個樓頂9間違建房
近兩日本報關於樓頂違建事件的連續報道見報後,有市民撥打本報報料熱線向記者報料,稱其所在的南海星暉園小區同樣存在樓頂違建情況。報料人陳小姐稱,該現象自兩年前便已存在,一些頂樓住戶將天臺佔為己有,並改建成出租屋出租,從中收取租金。『10號樓1~5座的天臺上都有違建房,我們已跟物管聯系,但一直未拆。』陳小姐說。
昨日下午,記者進入星暉園小區一探究竟。在10號樓5座的天臺上記者看到,一間面積不大的小平房正下方,正是頂層11樓業主的房子。記者敲門,一年輕男子自稱是業主,並說小平房是自己所建,但只是借給鄰居住。『買房時開發商說可在天臺建,但也說明不會在合同上注明』,該男子稱,在建房時也曾遭到物管阻止,但小區內其他頂層業主也照建不誤。
還有業主報料,稱該小區的『違建之王』當屬10號樓3座,天臺被改建成近10間出租屋。記者在該棟樓天臺看到,面積不大的天臺被隔成9間大小不一的房間,且天臺外可見洗衣機、廚具、衣服等物品。
昨日下午,記者將現場了解到的情況向星暉園小區物管反映。物管負責人彭經理向記者大吐苦水:『我們多次向執法部門反映,也曾協調居委會解決,但遲遲未能解決。』彭經理稱,物管本身並無執法權。
彭經理介紹,據物管方面統計,頂樓違建的形式有兩種,一是建成出租屋,全區共有十一二戶,而有的業主一戶就建了6間出租屋;另一種則是與頂層打通,將天臺的部分面積佔為己有,並安裝落地玻璃窗,使其成為一個密封空間,該類違建全區約有8戶。而違建主要集中在3號樓、7號樓和10號樓。
彭經理稱,一旦有執法部門來查,業主就打起游擊,盡快貼出整改通知書。3號樓有一處『最牛違建』,執法局強拆3次,業主仍繼續違建。
地點:佛山新城某小區
加建與小區外觀渾然一體
記者接到佛山新城某小區業主投訴,稱該小區所有頂層業主都打通了天臺樓板,建起樓梯上天臺,並在天臺建房子、花園,並各自用磚、不鏽鋼等圍起來。記者昨日在小區外圍仰頭看,發現該小區各住宅樓頂層顏色非常一致,並不能看出違建的痕跡。但是走近仔細看,就發現頂層樓宇間混搭著一些沒建好的混凝土建築,而有的頂層業主甚至在建築物的最高處再加建一個玻璃房。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該小區物業管理處,但該物業管理處並未回應記者提問。。
地點:海景藍灣
堵消防通道28層變29層
也有市民向本報報料,稱禪城區海景藍灣小區頂層也存在嚴重的違法亂建現象。記者昨日在該小區看到,小區均為28層高的住宅樓,但是在22號3座居民樓的頂層,記者驚訝地發現冒出了個『29層』。
從28層電梯出來後,記者順著樓梯爬到頂層,發現通往天臺的消防通道已被裝上一扇防盜門,記者拍門半天無人應答。記者隨後返回28樓,從另一條消防通道上到天臺,發現原先防盜門內實為一處加建的混凝土結構建築,可見幾扇窗戶。
站在這個小區的天臺上四處看,記者發現遠處的14座住宅樓頂層天臺上被加建了兩層混凝土建築,而對面住宅樓的頂層,記者發現有工人正在施工。
暗訪
違建出租屋月租1500元
記者以租客身份,到星暉園小區10號樓3座頂層11樓尋租。一40多歲自稱業主的男子聽說有人租房,便將記者帶到天臺一間空的出租屋內。記者看到,該出租屋為一房一廳,面積約50平方米,空調、冰箱、洗衣機、熱水器、電視、沙發等家具一應俱全……
記者:這間月租多少錢?
業主:1500元,我有很多間都租出去了,只剩這一間沒租。
記者:房間看起來還很新。
業主:建了兩年,之前也有人住過。
記者:天臺建樓算不算違規加建?
業主:這個不用你管,你住就行啦。
記者:物管會不會來趕人?
業主:我會跟你簽合同的,趕也是我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
記者:要是有人來查房怎麼辦?
業主:我覺得你真是杞人懮天。
還有一個特例……
地點:禪城兆祥路福軒樓
城管認為其疑似違建
但規劃部門無法認定
有市民投訴說禪城區兆祥路39號福軒樓樓頂存在違章加建的問題,並且於今年5月份在市政府網上投訴。投訴稱,該地址本是11層,現加建到12層,加建的行為導致樓梯出現裂縫,同時造成了一定的消防安全隱患。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禪城區城管部門,該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棟建築屬於農民公寓,我們去現場查看,發現該棟樓的14樓樓頂疑似違章搭建一層,並且還多加了一個魚池。』該負責人說,『我們已經給那個村子下發了調查文書,讓村裡提供那棟樓的原始圖紙,但是村裡說根本沒有圖紙,這樣的話規劃部門就不能認定它違建,我們也不能執法。』該負責人說,『我們也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