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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然風光,雲南拿什麼吸引遊客?雲南省政府出臺實施《關於加快推進民族特色旅遊村寨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末,在全省新建成150個左右特色鮮明、功能配套、服務規範的民族特色旅遊村寨。
多部門資金支持旅遊村寨建設
選擇以世居少數民族人口占50%以上、總戶數不低於30戶、傳統特色民族不低於60%,民族風情濃郁、保護價值較高和生態環境良好的民族聚居村寨、傳統村落和旅遊特色村爲建設對象,圍繞城市周邊、景區附近、交通沿線、農業觀光、民俗風情進行佈局。原則上每村由雲南省民委補助100萬元、省旅遊發展委補助50萬元、州市人民政府配套50萬元,並整合省住建廳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等項目資金共同投入建設。
到2015年末,在全省新建成150個左右特色鮮明、功能配套、服務規範的民族特色旅遊村寨。民族特色旅遊村寨將成爲雲南省特色村莊體系中的亮點、村莊建設規劃深入修編的試點、新農村建設與發展的示範點、傳統村落文化保護與民族特色彰顯的樣板,初步形成連通城鄉旅遊市場的特色旅遊格局,大幅提高特色旅遊從業人數,實現民族特色旅遊村寨農民人村純收入增長15%以上,在示範區建設和全省鄉村旅遊發展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每年新建50個民族旅遊村寨
依據目錄編制實施《雲南省民族特色旅遊村寨建設規劃(2013——2015年)》,優先實施獲得特色旅遊村、國家級或省級傳統村落稱號或“國家美麗宜居村莊”稱號的村寨。省級民族特色旅遊村建設規劃由省民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旅遊發展委統籌組織培訓、編制、審查。採取每年組織規劃一批,下達建設一批,驗收命名一批,原則上每年新建50個。
對建成後的民族特色旅遊村寨進行考覈驗收,通過考覈驗收的由省人民政府鐫石命名爲“國家民委定點扶持雲南省民族特色旅遊村”,在主流媒體上公示宣傳。組建由各民族代表人士、專家學者、技術人員、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參與的民族特色旅遊村寨建設智庫,開展調查研究、諮詢審覈、檢查驗收等工作。
意見要求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對民族特色旅遊村寨建設給予積極支持。農業部門要結合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整體佈局指導和培育特色農業;旅遊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和宣傳營銷,有效爭取國內外客源;扶貧部門要在安排扶貧項目和資金時給予傾斜,鼓勵旅遊企業加大開發建設特色精品客棧和餐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