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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快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今年至2017年,要改造各類棚戶區(危舊房)60萬戶以上。其中,2013年至2015年,改造48萬戶,全面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
今年起,省財政將安排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專項補助資金,並加大省級保障性住房建設引導資金對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同時,鼓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統籌安排,優先安排土地計劃。嚴禁將已供應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變用途用於商品住房等開發建設。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要對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給予支持,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標準不得高於同類普通商品住房收費標準的80%。
據悉,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危舊房)居民自願選擇。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危舊房)居民,可通過共有產權或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優先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徵收人,要優先保障並做到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