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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房屋醫保金"繳錢容易用錢難深圳目前共有約75億元
政府服務不應變成擴權
長城一花園是1994年以前入伙的老舊小區,專項維修資金完全是業主們從2005年開始自己建立起來的。當年,鄧和任主任的業委會同物業公司重新簽訂合同,確定了雙方的角色定位:業主是消費主體,物業公司是服務主體,之間是契約關系。按這樣的邏輯,之前由物業公司收管的本體維修資金、公共物業租金等都明確歸業主共同所用。
『區資金管理中心發過幾次文件,說小區有幾百萬維修資金,要不要交上來。我們認為這是自籌的,交上去不符合法律規定。』走在小區裡,鄧和告訴記者,2008年業主們支持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因為當時錢在開發商手上沒拿回來,加上很多小區沒有業委會,談不上由業主來管這筆錢,所以呼吁政府要管起來,從開發商手上把錢拿回來交給業主。
『現在讓業主們疑慮的有兩條。一是凡是維修資金必須歸集到管理中心,二是要使用這筆錢時,程序很繁雜。』鄧和說,強制歸集不對,如果小區能自己管起來,可以不用放過去,這也是符合法律規定。至於設立申請程序門檻,無非是擔心錢被亂花掉,不能說沒有道理,但要有個度,一般情況下還是要尊重業主的自主權,不能把服務變成擴權,一定要建立服務意識。
不同的社區,『房屋醫保金』的繳納、管理和使用,呈現不同的特色。這對於形成全市統一的、規范化的房屋維修專項資金體系,是一個挑戰。但同樣,為什麼一些社區的資金管理,收益就比統管的高?還有,一些開發商並沒有依法繳納『房屋醫保金』,這個責任究竟該誰負?總不能向業主們問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