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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王大娘將自家搭建的小房租了出去,租戶始終拖欠房租,在王大娘再三催要下,租戶卻反口稱“租賃合同無效”。
王大娘家住一樓,她的房子外有個幾平方米大的小院子,多年前,王大娘就將小院擴建搭成了一間小房,並且長期出租給人收取租金補貼家用,一直相安無事,她也覺得小房出租收租金沒有任何不妥。
去年春天,原本租用王大娘小房的租戶退租了,王大娘緊接着將小房租給開早點鋪的小老闆劉某,並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按季度支付房租。但是在最近半年,劉某再也沒付過租金。王大娘曾多次催要,但劉某都以買賣不好再三推脫,“大娘,反正我也跑不了,欠您的錢一定會還上的。”王大娘也不好再說什麼。
幾天前,王大娘樓上的鄰居史某將電動車停在了王大娘家的小房門前回家取東西,僅兩三分鐘的功夫,電動車就不見了。之後史某懷疑王大娘的租戶劉某“順手牽羊”,但苦於沒有證據,於是就經常到劉某門前指桑罵槐,影響了早點鋪的生意。劉某隨即和史某發生爭吵,並要求史某賠償自己的損失。
史某找到王大娘說:“大娘,您的這個租戶一看就不像個好人,趕緊把房子收回來吧。另外,劉某開的早點鋪也影響了我們樓上這些鄰居的生活,我的車就在您家門前丟了,大家都覺得劉某是個隱患。”隨後,王大娘找到劉某,要求他儘快支付拖欠的租金,並提出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小房。她警告劉某,“要是真拿了人家的車子趕緊還給人家,我可不想得罪鄰居。”劉某一聽大怒:“誰看見我偷車了,他毀了我的名譽,我肯定要讓他賠償!”劉某見王大娘要轟走自己,他拿出曾經簽訂的租賃合同,“大娘,我本想等手頭寬裕了給您點租金,今天您要趕我走,我的店開的時間不長,被您一轟走損失可大了。這份合同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我走可以,房租您甭想再要了。”
王大娘和劉某因房租的問題爭執不下。
◎畫外音:
史某丟了電動車應該到公安機關報案,而不應在劉某門前指桑罵槐。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其行爲已經給劉某的名譽造成了傷害,雖造成後果不嚴重,不牽扯賠償的問題,但史某也應該向劉某道歉。王大娘私搭亂建的行爲確實不妥,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但劉某實際使用了她的院落,她仍然有權要求租金。
◎相關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第五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時報記者張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