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先生給本報打來法制熱線,諮詢房產分割的相關問題。他說,父母爲他準備了婚房,婚後他把房子的產權更改爲夫妻共同所有,在房證上加上了女方名字。如今,妻子張某已經提出離婚,項先生諮詢律師他能否把房子的產權要回來?
解答:婚後項先生把房證上加上妻子張某名字的行爲是贈與,如果項先生想要回房子就只能通過協商的方式。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時報記者劉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