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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濱海新區某生產企業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甲公司和乙建築企業簽訂有施工合同,由乙建築企業承建用於甲公司生產鍋爐和煙囪,可這家建築企業在後來具體施工中把工程轉包給了丙施工隊,由於在施工過程中沒有發現什麼施工質量問題,甲公司也就沒有干涉。可在煙囪投入使用兩年後,出現了多處明顯裂痕,甲公司請來專業人員查勘,結論是煙囪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必須拆除。於是甲公司找到乙建築企業要求賠償,但對方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諉。此時,甲公司因爲煙囪的質量隱患問題已經不敢再啓動生產系統,導致事實上的停產,如果不能儘快拆除並重建煙囪恢復生產,公司的損失會越來越大。在沒有得到乙建築企業對工程質量問題予以確認的情況下,如果甲公司單方拆除重建,拆除的必要性和所造成的損失都將難以確定。
針對企業遇到的難題,公證員建議分兩部分進行解決,首先通過證據保全公證的方式,對煙囪目前的現狀進行拍照、錄像,以留存證據,避免煙囪拆除後有關煙囪現狀的證據滅失,無法爲以後的糾紛處理提供依據。其次,因爲公證處不是專業的工程查勘機構,建議甲公司委託專業機構對拆除作業的工程量進行覈定,以作爲日後索賠時確定損失數額的證據。
甲公司按照公證員的建議提出了公證申請,公證處配合企業辦理了保全公證,並對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對工程量覈定結果也辦理了公證,隨後企業及時拆除了煙囪並進行重建。
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條件下,企業經營難免會遇到類似的問題,比如侵權行爲,合同糾紛,勞資爭議等,無論何種情況,要維護自身權益,證據都是最關鍵的依據,只有掌握證據纔有談判的砝碼,纔有勝訴的希望。然而證據的效力是有區別的,因爲取證方式、時間、人員、程序等因素的瑕疵,可能會導致辛苦取得的證據最終無效或部分無效,因此如何蒐集和保存證據在某種意義上比證據本身更重要。保全證據公證由於其專業性、客觀性及證明效力優勢無疑是企業保全證據的一種有效途徑,目前正在爲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接受,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文張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