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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8月6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最近,江蘇省蘇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聯合頒發的條文指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買受方收取團購費、網絡費等各類相關費用。
消息一出,很多專家認爲,這樣的政策有效的保護了購房者的利益。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說,現在各大房地產網站的不合規電商業務該有人管管了。
韓世同:我也不太主張電商太過商業化,使得它本來網絡應該只是侷限在作爲網絡傳媒的,作爲媒體的角色,媒介這樣一種決策,但是現在媒介就已經變成中介了,那這裏面它的身份有點混淆,而且就是它有一種傾向就是當電商過於傾向於商業化運作的時候,它的這種公信性,中立性媒體的特色和個性就可能會淡薄了,甚至傾向於協助開發商來炒作,單方輿論的操作,那麼反而就容易誤導消費者。
不過今天記者致電蘇州某樓盤,發現那裏的團購活動依然如火如荼,絲毫沒有受到新規的影響,蘇州房地產電商調控政策成了一紙空文。
蘇州業內人士:像現在所有說在蘇州市場賣新房,基本上開發商會跟這些公司搞團購活動,因爲也是開發商的一種銷售手段,這樣對消費者來說還是比較划算的。
記者:聽說沒有團購費?
蘇州業內人士:這個不清楚,我們這邊反正是有的。
房產團購的初衷基於能給團購方帶來收入,同時降低開發商的宣傳成本,並給購房者帶來優惠,最終實現三方共贏的局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一模式卻飽受詬病,質疑其所謂的優惠,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據熟悉房產團購的業內人士介紹,房產團購通過交納一筆團購費來換取購房優惠,有時是直接打折,有時是減免一定的購房費用。蘇州當地一個樓盤的銷售人員告訴我們,收取團購費很普遍,而且這筆錢是揣進了網站的腰包。
蘇州業內人士:現在是跟“365”搞團購的,就是你只要在這邊參加團購的話都可以享受到優惠的。不算房款的,就是參加團購,不是說交五千抵兩萬嗎?實際上是優惠一萬五。
記者:比如說交五千,這五千塊錢是什麼錢呢?
蘇州業內人士:團購費你要交給“365”,你要參加團購就要交給人家錢的,因爲人家要做廣告的、推廣的。
如果是真的意向購房者,通常都願意支付這筆團購費,但至於是真優惠還是假優惠,作爲普通購房者很難判斷其真僞。房產團購存在“先交費、後售房”的弊端,導致團購費的標的物不明,這給房產團購的售後帶來很大的問題。
如今蘇州的一紙規定如果落實,那麼如何保障原來團購者的利益成了不得不面對的遺留問題,同時在房地產電商圈裏,如搜房網、新浪樂居等公司都是剛剛看到房地產電商賺錢的曙光,因此也不願意支持這樣的政策。
不過,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爲,這樣的政策應該在全國推廣。
韓世同:蘇州這樣一個地方性區域,地方政府來實施這樣一個做法可能不至於一下擴展或者影響到全國,但是它至少是說明國外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對這種電商的團購,它的這種運作的形式和它操作的做法可能有一定的看法。
一位全國房地產協會內部人員說,現在大家都在觀望,希望把這個政策困在蘇州一個地方,然後在逐步化解,因爲現在包括房地產協會在內很多與政府有關係的組織都在開發或者參與開發房地產電商業務,在發展初期,如果地方政府出臺像蘇州這樣的政策,他們是不會支持的。
而另一位房地產圈內的人士表示,這樣的政策對於線下中介公司來說是一個利好,他們更希望把房地產電商限制在萌芽狀態,以免威脅到自己的銷售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