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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4日,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建築遺產再利用研討會在天津舉辦。來自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的專家、學者和管理者以及有關機構的代表,聚焦“建築遺產再利用”這一主題,圍繞建築遺產再利用的原則和方式、支持政策和管理模式、利益相關方的合作機制、社會效益及展望等話題,探尋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平衡發展之路。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總量爲76萬多處,其中建築類遺產總數達40萬處。與此同時,目前大陸的城鎮化率已由20年前的20%提升爲現在的52.5%,建築遺產保護的任務不僅繁重而且緊迫。
會上,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表示,目前在建築遺產的利用中存在“不夠”與“不當”的問題。一部分建築遺產由政府投入專門經費進行保護修繕,但卻沒有考慮使用問題,屬於“冷凍式保護”;“不當”則是隻爲經濟效益不顧社會效益,表現爲一些熱門景點的過度利用,甚至還有將國有建築出租變成私人會所,改變公共資源的性質。
勵小捷指出,建築遺產再利用的價值在於在建築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的矛盾間建立相容並存的關係,即維繫城市歷史發展的延續性。特別是在堅持將社會效益的再利用過程中,凡是能夠用於文化展示的就不用於商業目的,凡是能夠堅持公益性的就不搞經營;需要和有條件進行產業開發的,優先安排文化旅遊和創意產業;適合商業用途比如餐館、旅店的,也要注重突出建築遺產的歷史、地域價值與特色;無論何種形式都不能違背公民教育準則和社會道德底線。
據介紹,由內地、臺灣、香港、澳門共同舉辦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方面的研討會尚屬首次,標誌着兩岸四地的文化交流向着更深入、更務實的方向發展。(記者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