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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日前在北京召開“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着力提高城鎮化質量”專題協商會,圍繞破解城鎮化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提高城鎮化質量進行協商議政。
避免“過冷”“過熱”
“城鎮化建設應當防止兩種傾向。”全國政協委員褚平說,一是“過熱”,表現爲雄心勃勃,大幹快上,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標;二是“過冷”,表現爲畏難發愁,裹足不前。當前尤其要注意防止“過熱”,切不可將城鎮化搞成“大躍進”、“運動式”。
“我國建設過程中曾有過一輪又一輪的運動方式,應及早注意避免重蹈覆轍。尤其要警惕在褊狹政績觀驅動下不顧實際情況、不顧全局協調而盲動蠻幹的重演。”全國政協常委王光謙說。
全國政協常委高體健指出,有的地方在城鎮化過程中存在“重面子輕裏子”、“重地上輕地下”、“重硬件輕軟件”、“重短期輕長遠”,缺乏產業支撐,城鎮建設品位低,缺乏文化支撐和民生保障等問題。
他呼籲,必須走以人爲本、城鄉互動、產城融合、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在着力提高城鎮化質量上下功夫。
褚平委員指出,新型城鎮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統籌兼顧、遠近結合、分步實施”的原則,體現“以人爲本”的理念和生態文明的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品位,不搞“千城一面”。
不能“重大輕小”
全國政協委員李鉞鋒指出,我國城鎮化的重點長期都放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上,忽視了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
“據粗略估計,近幾年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規模擴張在30%至50%不等。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小城市特別是小城鎮的發展,受到了大城市的經濟和政策資源制約與擠佔,長期發展遲緩。”李鉞鋒說。
全國政協常委朱永新建議,對於一些特大鎮,應完善設市標準和模式,推動撤鎮建市;強鎮擴權,合理劃分城鎮事權,賦予小城鎮與常住人口規模和經濟總量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對於一些特色鮮明卻又規模不大的小城鎮,則應當改變以GDP爲導向的、一味做大做強的發展觀,因地制宜地發展一批旅遊小鎮、文化創意小鎮、休閒養老小鎮、生態低碳小鎮,鼓勵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路。
着力解決農民工“半城市化”問題
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爲核心的城鎮化。有的委員指出,不能把城鎮化簡單理解爲城鎮建設,搞急風暴雨式的“造城運動”,要處理好“城”與“人”的關係。
全國政協常委徐輝表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存在的“進城易、落戶難,同工易、同權難,生存易、過好難,共存易、融入難”問題一直沒有很好解決。
他建議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爲核心推進城鎮化建設,現階段應着力解決農民工“半城市化”問題,推動他們落戶城鎮、融入城鎮。
全國政協常委賴明指出,不僅要緊緊圍繞“人、錢、地”幾方面深化財權事權、戶籍制度、土地制度、就業、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改革,消除進城農民身份轉變的障礙,使其“進得來、留得住”,也必須找到使其真正融入城市、避免城市二元結構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爲“過得好”創造條件。他認爲,進城農民及其子女教育是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助推器和穩定器,應得到更多重視。
朱永新指出,應當把維護和發展農民權益作爲工作的出發點,把推進農村轉移人口融入城市作爲政策的落腳點,尊重農民首創精神,激發農民創新活力,引導他們積極參與城鎮發展規劃編制、公共事務決策、集體土地開發利用、城鄉社區管理等,使小城鎮建設成爲參與式、分享式、包容式的過程。
防止“城市病”
傳統城鎮化帶來的灰霾、擁堵、垃圾等各種“城市病”,阻礙了城鎮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部分委員呼籲,提高城鎮化質量刻不容緩。
“健康城鎮是新型的、高質量的城鎮化建設的核心要素之一。”全國政協委員李立明說,一個健康城市的標準應包括爲市民提供清潔安全的環境,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飲水、能源供應,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統,使人們更健康長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等。
高體健提出應以環境生態化提高城鎮化質量。當務之急要下決心抓好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重點解決損害羣衆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強城鎮生態系統建設,構建由低密度建成區、城鎮綠地、山林、水面、風景區、農田等構成的多樣化的生態系統;積極建設一批綠色、低碳城鎮。
朱永新建議,要加大對偏遠、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扶持力度,特別是對農村、小城鎮垃圾中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水源地、流域上游、糧食主產區和貧困地區的環保投入,應當給予重點支持。
發展優勢產業實現“城市自生”
全國政協常委林毅夫建議,各地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積極發展具有競爭優勢產業,使城市管理從土地財政中解放出來,依靠“企業和產業稅收”實現“城市自生”,實現良性循環。
林毅夫指出,當前我國一些地方城鎮化滯後於工業化,導致一些二、三線城市出現“產業空心化”,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城鎮化的速度大於質量,城市發展過度依賴房地產開發和園區開發,貪大求快;傾向於“物的城鎮化”和“土地的城鎮化”,“人的城鎮化”不足;過度依賴土地財政。
“爲了解決這些問題,建議各地區分析清楚自己的要素稟賦特徵,確立起每個地區的比較優勢產業。”林毅夫說,“這樣纔有可能在全國乃至全球具備競爭優勢,最有效、最快速積累起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永續收入源,使城市管理從土地財政中解放出來,依靠‘企業和產業稅收’實現‘城市自生’,保證足夠的財源提供優質、普適的公共服務,吸引和留住人才,使城鎮化、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進入良性循環。”
林毅夫建議各地可對過去20年經濟發展快速,而且人均收入比當地高1至2倍的國內或國外經濟體的各種可貿易產品和服務做出甄別,這些產品和服務很可能就是當地具有潛在比較優勢、容易形成競爭優勢的新產業。
他同時建議地方政府採取政策措施破除阻礙當地優勢產業發展的經濟環境障礙,支持當地民營企業,鼓勵外地或國外企業前來投資,改善基礎設施和經營環境,給予先行企業一定時限的稅收優惠或信貸擔保,幫助這些優勢產業做強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