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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金水區“廣廈城市之巔”小區,120平方米的房間住了18個人,屋子裏非常陰暗。
房產中介怕麻煩不願做,鄭州的“羣租”陣地在網絡
“羣租”的主要形式是“牀位出租”,三環內租金180元~320元/月
鄭州市對羣租房有沒有規定限制?
7月18日,北京發佈新政,“出租房單間不得超過2人”。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工商總局聯合發佈《關於集中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的通知》,要對違規“羣租”加大查處力度。
鄭州羣租的人多嗎?連日來,記者調查發現,在鄭州,羣租現象並不少見,且多活躍在網絡上。對此,鄭州市房管部門有關負責人昨日受訪時表示,鄭州市對於出租房只要求不改變房屋結構,不會對羣租進行處罰。
-走訪“羣租”
易產生糾紛,房產中介不願做
7月20~22日,記者聯繫市區多家中介,希望瞭解羣租信息。7月20日,記者撥通位於未來路的麥田房產的電話,接電話的小孫表示暫時沒有登記羣租的客戶:“那樣租房人太多,容易產生糾紛,我們一般不願接受這樣的。”7月22日下午5點40分,記者撥通世家房產的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暫時沒有羣租的房子登記在案。隨後記者又聯繫到美華房產的工作人員,也得到了相同的答覆——沒有這樣的房子。
主要陣地在網絡
主要形式是牀位出租
麥田房產經紀人小孫告訴記者,羣租房主一般爲了確保收入,不會找中介,通常採用網上發帖的方式招租。
房產中介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羣租的主要形式是牀位出租,在鄭州也不少,主要陣地在網絡。記者在58同城網站的搜索欄中輸入“牀位出租”,跳出的搜索結果多達665條。記者瀏覽發現,市內三環小區內,月租金在180~320元的羣租房源佔多數。
-直擊“羣租”
12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18位租客
7月20日下午,記者聯繫到一羣租房東小劉。小劉手裏有兩套房源,一套給女生租住,一套給男生租住。去年纔開始將房屋羣組出去的他收入穩定,一個月1萬多元。
記者隨小劉來到位於紅旗路上的“廣廈城市之巔”小區,“這套房三室兩廳,有120多平方米,一共能住20個人,現在住了18個人。租金是上鋪一個月300元,下鋪330元,水電均攤。”房東介紹說。
一進門,就是三張上下鋪鐵牀,看得出這個房間由原來的客廳改造而成,由於沒有窗戶,室內有些昏暗。穿過房間,是整套房子的公共區域,一排貼有編號的鐵櫃子十分顯眼。小劉介紹道,因爲房間人多,鐵櫃子是提供給租客存放貴重物品用的。
緊臨公共區域的是另外三個房間和公用的廚房衛生間,三個房間中有一個同樣是三張上下鋪,另外兩個房間小,只放了兩張上下鋪。記者走進三張上下鋪的房間,發現30多平方米的地方,除了牀鋪、幾個椅子和一臺風扇之外沒有其他擺設。牀上皺成一團的被子和衣服隨便放着,牆上掛着毛巾和襪子,充電插板是自己接的,幾個椅子上面堆放着的化妝品、水杯、隔夜的剩飯,形成一座“小山”搖搖欲墜,整個房間擁擠不堪。
積蓄不多、收入不高,被迫羣租
7月22日上午,記者在北大學城附近走訪的時候,碰巧遇到在羣租房裏看房的大學畢業生小張。她告訴記者,自己是商丘人,畢業以後想在鄭州找工作,“我知道這樣不安全,可是我沒錢,也不想再花家裏的,收入又不高,只好過屌絲生活,這是被迫的”。
剛從常砦搬出不久的小劉也認同小張的說法。他說,去年工作一年,基本沒攢到錢。常砦拆遷後,一個月380元的房子在單位附近基本找不到了,“我也是被迫加入羣租隊伍”。
7月,鄭州市公租房拆除收入、戶籍門檻的好消息傳來。但現實問題是,很多真正需要公租房的人往往是剛畢業連工作都沒有的年輕人,他們無法提供正規勞動合同,也就等於失去了申請公租房的機會。
不過,更多的羣租者對未來充滿信心。“我已經遞交公租房申請書了,報紙上說年底能分房子。”在一家環保公司當文員的何麗笑着說。
-解讀“羣租”
專家:
要爲離開城中村的租房者尋找合適住處
河南省房地產業商會常務副會長兼祕書長趙進京說,羣租現象10年前在鄭州就有,不過當時一般是幾個人合租一套房。從2010年開始,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剛畢業大學生增多,三環內城中村陸續開始拆遷,羣租現象逐漸普遍。到今年聶莊、勝崗、常砦城中村相繼拆除,羣租達到一個高峯。這反映當今一部分剛畢業大學生、來鄭務工人員真實生存狀態,政府部門應該正視。
河南省商業與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祕書長宋向清說,近年來鄭州進行的城市升級發展讓備受租房者青睞的城中村逐漸消失,一些人不得不涌向市區,開始“蝸居”生活。他們的選擇開始減少,同樣的價錢、同樣的地段,換來的只能是一張羣租房的牀鋪。他說,城中村改造是難免的,但是怎樣爲離開城中村的租房者找到新的合適住處,還要政府進一步規劃。
相關部門:
鄭州對一套房子租給多少人無限制
何謂“違規羣租”?鄭州市房管局市場監管處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此的規定是:“改變房屋內部結構”或“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他解釋說,鄭州市沒有法律規定出租房單間不得超過多少個人。也就是說,在鄭州市,如果“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屬於違反規劃,肯定要查處;但如果羣租房源沒有改變規劃,即使一個房屋租給18個人,他們也沒有權力查處。
昨天下午,鄭州市房管局房產租賃市場處負責人也證實,鄭州市沒有具體規定“人均租住建築面積標準”。也就是說,鄭州市對一套房子租給多少人並無政策限制。
記者手記
羣租存在多種問題但宜疏不宜堵
百度百科爲“羣租”下了這樣一個定義——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個個獨立的房間,再簡單裝飾裝潢一下,然後以便宜價格把房子出租給很多人的現象,往往以其給社區其他居民正常生活帶來的困擾而聲名狼藉,卻又因其低廉的租金而客觀存在。
記者走訪發現,羣租還存在很大的安全問題:由於原本住房插座太少,而需求過多,羣租房出現了電線亂搭私接的現象,甚至部分業主還私增容量,將安全閘的保險絲換成銅絲;來自不同地方的人聚集在一個屋檐下,魚龍混雜使得租客的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羣租還可能對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擾……
不過,類似於北京那樣“一紙禁令”並非是解決羣租問題的根本之道。實際上,羣租是一個市場問題,有關部門制定任何規定都要全面考察、尊重市場規律。只有保障房的保障面足夠寬,只有“住有所居”真正得到實現,這個問題纔會得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