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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常德7月8日訊(記者向進)因訴訟主體錯誤,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在13年後被撤銷。該案更嚴重的問題被發現:法院在執行拍賣1棟房產時,將被執行人所有房產全部拍賣。
訴訟主體錯誤,法院受理、審理並做出判決
6月26日,原常德縣二輕局(現爲鼎城區二輕行業管理辦公室)一負責人告訴中經網湖南頻道記者,當事企業負責人李華安在1982年至1997年間一直在原常德縣二輕局下屬的國有企業擔任廠長。李華安任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擔任廠長時,國有企業面臨改制,“有外債,還得安置職工。”
“廠長當時是個燙手的山芋。”李華安稱,當時按照上級領導的安排,爲盤活企業,自己接手了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
隨後,鼎城區模具廠更名爲常德市模具廠。
李華安介紹,當時與主管部門達成了協議:自己個人以31萬元購買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所有房屋、土地及部分設備,前提是償還該企業所欠中國農業銀行常德市鼎城區支行(下稱“農行鼎城支行”)的21萬元貸款及安置好所有職工。
李華安稱自己並未支付全部的31萬元,他花費了一筆資金用於安置職工,對21萬元銀行欠款,他雖未償還本金,但每年都在支付利息。
1993年2月4日,李華安與常德市模具廠簽訂房屋交易草契,並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
爲盤活企業發展,李華安將房屋產權證明抵押給農行鼎城支行,先後貸款100多萬元,並按時歸還。另外的21萬元欠款,李華安稱一直在還利息,雙方相安無事。
1998年,當李華安再次貸款時,出現了意外:這次農行鼎城支行沒有借給他錢,反而一紙訴訟,將李華安告上法庭。
此時,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已經註銷,國企已變成私企常德市模具廠。
1998年6月17日,農行鼎城支行民事訴訟狀稱: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尚欠21萬元本金及利息未能償還,特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決。
但該案隨後進入庭審程序,同年,鼎城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1998]常鼎經初字第193號民事判決書稱,鼎城區模具廠償付農行鼎城支行貸款本金21萬元及利息。
李華安稱對此21萬元,自己認賬,但訴訟案件的訴訟主體應該是常德市模具廠,而不是鼎城區模具廠,應該變更訴訟主體,但他的說法沒有被重視。
法院錯誤執行,將被執行人所有房屋及土地拍賣。
2003年12月25日,鼎城區人民法院司法技術室受命對農行鼎城支行與鼎城區模具廠糾紛一案中房屋及其土地進行鑑定。
工廠位於武陵鎮花船廟居委會鼎城路,一至二層共3棟19間,磚木結構,建築面積爲1300平方米,佔地面積1767.6平方米。
李華安稱,此時鼎城區模具廠的所有房屋及土地已經被鑑定,鑑定價格僅爲16.795萬元,10年前,該廠價值31萬元。
之後又出現意外,2003年12月30日,農行鼎城區支行以清理不良資產爲由,將21萬元債權以2.1萬元賣給3個人,其中之一爲農行鼎城支行某領導的弟弟周子安。
周子安等行使21萬元債務的追訴權。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2004年,常德鼎城區人民法院(2004)常鼎執字第19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對被執行人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座落在武陵鎮陽明北路所有的一棟二層樓房及土地使用權予以拍賣。
“這與之前法院鑑定的範圍有出入。”李華安稱,裁定的兩層房屋面積約600平方米,佔地面積約300平方米,但最後常德市模具廠都被賣掉,包括廠房、職工房等等數棟房屋。
這等於執行一棟樓,卻被執行了一個廠。
2004年5月18日,周子安又以9.4萬元拍得常德市模具廠所有房屋。
周子安介紹,法院裁定只拍賣一棟房屋及土地,但實際上常德市模具廠的所有房屋及土地都被賣掉。他覺得這次拍賣有點詭異:常德市模具廠涉入官司後已經租賃給常德市鼎城區望江自動化通用設備廠,該廠願意花費21萬元購買常德市模具廠。“即使想出錢,也不定買得到。”
鼎城區望江自動化通用設備廠一直未得到拍賣消息,直至周子安入主。
2012年,李華安曾來到鼎城區人民法院,不服法院執行提出書面異議。當年11月8日,鼎城區人民法院組織農行鼎城區支行、周子安、李華安開庭聽證就該案進行審查。
審查中,法院認爲農行鼎城區支行與常德市鼎城區模具廠借款糾紛一案中,李華安不是該案當事人,認爲常德鼎城區人民法院(2004)常鼎執字第193號民事裁定書侵犯了李華安的合法財產權益。
鼎城區人民法院最後做出(2012)常鼎執異字第1-1號民事執行裁定書,撤銷(2004)常鼎執字第193號民事裁定書。
周子安不服提出申請複議,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12月14日發出通知,“因你(周子安)方與執行標的提出執行異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已要求鼎城區人民法院依法重新進行審查。”
李華安告訴中經網湖南頻道記者,此後至今,一直未有來自法院方面的消息。
2013年6月27日,常德市鼎城區法院一匿名法官告訴記者,“對於該案,我們正在積極處理,我們希望雙方坐下來能夠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