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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高檔小區就進去偷,沒什麼特定目標。”昨天,在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人斯某如此向法庭供述。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從網上購買的開鎖工具,專偷“AB鎖”防盜門,4年盜竊了50起,涉案金額超過35萬元。
檢方起訴,斯某自2008年9月27日開始至2012年7月,共盜竊50起,涉案財物經鑑定共計35萬餘元。
據斯某交代,從2011年起,他開始往“高處”尋找作案目標,盯上高檔住宅小區的高層實施盜竊。“我偷的八成是高檔小區。”斯某交代。斯某作案的50起中,有43起選擇在五層以上的樓層,其中20起在十層樓以上,且均是有電梯的住宅樓。
據此案的承辦檢察官介紹,斯某選擇高樓層是有原因的。他事先會和同夥商量好,自己潛入房間內盜竊,同夥則在電梯處望風。等電梯在一層有動靜時,同夥便會通知斯某要注意。而電梯接近作案樓層時,同夥便會示意斯某該“撤退了”。
斯某還交代,其作案時間往往選擇中午的午休時間段,上班的人還沒回來,在家的人還在午休,因此電梯使用率低,樓道人員出入的機率也小。
庭審結束後,法庭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