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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全市各區縣都在下大力氣處理住宅區裏的違建,我在看房時卻發現了中介聲稱有合法的帶自建面積二手房出售。同樣是帶自建面積的房屋,如何判斷是合法還是非法的?”在近日全市興起的處理住宅小區違建行動中,一些二手房看房人卻發現了在房屋產權證中標註了自建面積的二手房。近日,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等業內人士表示,類似於“58+8平方米”這樣在房產證中後添加的建築面積,一般會出現在少數公房、央產房小區裏,既然後加上的自建面積已經被寫入房產證,便是合法的建築面積。
發現
8平方米自建印上房產證
“並非所有帶自建面積的房屋都是違建,我們最近就收來一套兩居改三居的帶自建的房屋,自建面積已經寫進了房本,您儘管放心。”記者近日探訪時發現,西二環沿線的一些中介經紀人正在推銷位於廣外的一套合法帶自建的住宅。
在中介經紀人的帶領下,記者在廣外蓮花河河畔的一個老小區裏找到了這套位於一層的“超級”三居室——把小區大門的大鐵門推到極限,使其與這套“三居室”的外牆平行,兩者之間的距離竟然只有1米左右。
據一些居民反映,兩者之間的距離原本在2米以上。果然,走進這套房子的客廳,記者看到,與客廳外延相連的一間約8平方米小屋的天花板向着屋外的方向傾斜,與房間內其他兩個臥室2.7米左右的水平天花板形成鮮明的反差。“您看的這個小房間層高確實有點矮,它是自建部分,相當於給兩居室又增加了一個小臥室。”經紀人周先生解釋,這套房子原本的建築面積是58平方米,自建面積8平方米,但它並非違建。“房產證上明明白白寫着,建築面積‘58+8平方米’,這可是一套難得的合法帶自建房的房屋。”
市場
半月“帶看”26組客戶
由於加蓋的面積已經被認定合法,這套房子自6月中旬一上市,便引來了多家中介和看房人的爭搶。
記者在一家大型中介的網站上看到,6月13日以來的半個月內,僅這一家中介公司,便已組織26組客戶來看過這套房子——趕上週末,每天至少有三組客戶到訪。“由於房主已經把房門鑰匙交給中介,光是我們這一家門店,就多配了三把,方便經紀人‘帶看’。”門店的周經理說。他伸出三根手指,擺出了一個“OK”的手勢。“30元一把呢,如果這套房能落在我們店裏成交,就值得。”
記者注意到,這套房子的市價掛牌價格約爲每平方米3.88萬元,比小區裏兩居室的市場價低了1000元左右,但因其位於一層,可能更合需要方便上下樓的老年人的“胃口”。
張大偉表示,這種改產權證建築面積的房子,在二手房市場中的比例並不太高。“此類房子一般都是1998年房改前的單位福利房或公房,當時使自建面積‘合法化’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他對記者說,一是單位住房性質“由租改售”時,身份由“承租人”改爲“產權人”的房主,要對房屋重新進行丈量測繪,多數後加上去的面積,就在這時冒了出來;二是可能由單位出面,依照法定程序,替職工住戶向主管部門申請增加自建面積,獲批後,除了房屋擴建,產權證也進行了像“58+8平方米”這樣的變更登記。
政策
個人已不能申請住宅加蓋
“‘58+8’的房子還是1998年房改前的產物,居民住宅目前已經不能再‘享受’這樣的政策。”張大偉對記者說,這也意味着,居民住宅變相申請增加“自建”的現象,已經從政策層面被徹底禁止了。
記者以市民身份向有關部門諮詢時,市規劃委員會海淀區分局工作人員說:“全市範圍內禁止企業和個人私搭亂建,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市民個人想在公共土地上建私人建築都不會給予審批,建成後即屬於違建”。西城區規劃分局工作人員介紹:“因爲城鎮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歸國家所有,居民個人根本不具備申報‘自建’的法律條件。”
“每塊居住用地在開發之前都有明確的規劃,如建築總面積、建築高度、建築密度以及用地性質、功能等。開發商已經按照前期規劃進行施工建設;後期如果有居民個人打算申報自建,其所申報的土地面積肯定是超出規劃指標,肯定不能通過;況且,本市住宅小區裏的個人住房也不具備申報條件。”朝陽區分局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詳細解釋。
同時,上述規劃部門還提醒市民,在購買住宅時要注意,一些房地產商或者中介會以房屋帶“自建”作爲“誘餌”,聲稱所購住房附近的空地可以圍起來供購房者自己使用,但實際上,這些空地是小區集體公共用地,個人沒有使用權。“居民即使是在自家房頂上搞自建,這種個人擅自建設行爲也屬於違規,一旦遭到投訴,就可能會被執法人員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