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曾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去年11月,王某假冒他弟弟的身份,應聘到南平市浦城縣一房產公司當售樓員。去年12月,因手頭拮据,王某對客戶的鉅額購房款動起邪念。近日,王某因詐騙罪被浦城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底,王某以通過自己代交購房款可以幫客戶獲得較高折扣優惠爲誘餌,哄騙客戶將房款轉到自己的銀行卡上,累計騙取餘某等10位客戶購房款270餘萬元。3月底,餘某攜帶王某出具的假收據到房產公司換取正式發票時,王某作假一事終於徹底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