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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唐山市住建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預(銷)售行爲將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查處,影響較大的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公開予以曝光,並在資質年檢中予以降級或註銷資質證書;情節嚴重的,將清出唐山市房地產市場。
日前,唐山市住建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預(銷)售行爲將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查處,影響較大的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公開予以曝光,並在資質年檢中予以降級或註銷資質證書;情節嚴重的,將清出唐山市房地產市場。
通知要求,凡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必須按要求在銷售現場顯著的位置公示以下內容:《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住宅質量保證書示範文本、住宅使用說明書示範文本、預售方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銷控表等。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基本情況,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的方式預售商品住房,不得進行虛假交易。
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項目,一律不得進行銷售;不得設立售樓處;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凡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備案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委託不具備資格的經紀機構代理預(銷)售商品房,否則將依法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前,需到市住建局進行備案登記。若未備案進行代理銷售或銷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則按照法律規定嚴格進行查處。具備資格的經紀機構須將“經紀機構備案證明”書公示於銷售現場顯著位置。
通知指出,進行房地產廣告宣傳需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覈同意後,方可刊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進行廣告宣傳時,需經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並出具手續完備證明後,方可進行刊播。同時,刊播的商品房預(銷)售廣告必須載明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號及樓棟號。通知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的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應當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範圍、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落實情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涉及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時,應明確: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依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達到相應指標;若採用集中供熱,應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供熱計量措施等有關信息,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等內容。預售方案中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報主管部門備案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