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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年3月6日版次:A23《佛山新聞》
題目:《業主:臥室成“窪地”?開發商:本是衛生間!》
房地產廣告明明宣稱銷售房屋爲四房兩廳,業主收樓時卻發現其中一個臥室竟是衛生間?本報曾獨家報道的順德7業主狀告開發商一案,一審法院認定涉案房屋既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也不存在重大瑕疵影響業主使用。7名業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後,案件昨日在佛山中院二審審理。業主認爲,銷售廣告所稱的“四房兩衛”實則爲“三房兩衛”,只不過開發商將其中一間面積較大的衛生間隔離成了一房一衛;開發商迴應稱,他們銷售的只是“面積”,裏面如何使用由業主決定。
昨日,案件二審在中院開庭。庭審中,法官詢問了訟爭的臥室如果填平了之後有多高。“如果填平這間臥室,可能連吊燈都裝不了。”業主代理律師稱,一般房間高度爲3米,改造的臥室地面和天花板同時下沉,若將臥室填平,則房間高度會減少84釐米,只剩下2.16米,低於國家規定的2.4米。
對於一審中開發商所稱的房屋改造申請書,業主稱“沒有細看文件內容就簽了字。”業主們還稱,他們多次提出要在毛坯房建成之前查看房屋,卻屢屢被開發商以“不安全”爲由拒絕。
開發商稱,將部分衛生間改造成臥室,並非由開發商決定,而是取決於業主個人的喜好。“我們銷售的只是面積。”
庭審最後,雙方均同意調解。開發商的代理人提出,希望法官可以到現場實地進行考察,然後再主持調解,這樣雙方都可以更爲信服。(記者唐金鳳、劉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