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前發佈《關於廈門市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爲12%。中央、省、部屬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經批准放寬到15%的單位暫保留。符合規定條件的,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但不得低於5%。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5252元。中央、省、外地市駐廈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及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上限爲65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