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老伴遺產引糾紛
八旬老人告兒女
兩年前,老伴去世留下了兩套房產和到期的國債12萬元。沒想到,就是這些遺產讓82歲的杜大爺和子女對簿公堂。
據瞭解,當時國債是由老伴辦理購買的,眼看國債到期,杜大爺持李大媽的到期憑證國債到銀行辦理取款手續,銀行以該存款屬於遺產,尚未進行遺產分配爲由拒絕辦理。杜大爺回家後,告訴兒子和女兒,讓他們辦理相關公證手續,卻被兒女以種種理由拒絕了。杜大爺一怒之下將一雙兒女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財產。
在庭審中,在法官調解下,杜大爺與兒女達成協議,在扣除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杜大爺的一半後,剩餘財產雙方依法分割,由兒子繼承一套房產,將剩餘的份額以現金方式給女兒及杜大爺,雙方對房產價值協商一致後,兒子支付杜大爺補償款11萬元,支付大女兒補償款17萬元。(鄭丹丹王鵬記者記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