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監管政策頻頻加碼背景下,企業債目前發行遇冷,但在本月已發行的18只企業債中,城投債卻高達15只,佔比超過八成。業內人士認爲,目前企業債“城投化”趨勢正在加劇,這是地方政府資金需求倒逼的結果,雖然目前城投債風險整體可控,但由於城投公司資金預算及賬目缺少透明度、資產回報率低等原因,短債長投的模式背後風險正在聚集。
佔比猛增城投債成企業債主力軍
6月20日,瀋陽市甦家屯區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了7年期13億元企業債券(13甦家屯債),用於瀋陽市甦家屯區佟溝街道回遷樓新建項目(一期、二期)、沙河新城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瀋陽市甦家屯區林盛北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於發行主體和債項評級,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給出了雙A A的評級。
W ind數據顯示,6月份以來,市場共發行了18只規模達209億元的企業債,其中包括13甦家屯債在內的城投債便有15只,總規模達188億元,城投債數量佔比和規模佔比分別達83%和90%,城投債幾乎成爲企業債代名詞。
其實,在發改委對企業債進行專項覈查以來,企業債發行數量和規模驟減,但城投債佔比卻一直高居不下。數據顯示,在2009年以前的很長時期裏,城投債佔企業債比例一直在30%以下,而隨着城投債快速擴容,這一比例也在逐步加大。
對此,宏源證券固定收益總部首席分析師範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中國沒有市政債,加上財政部代發地方債規模有限,最終導致地方政府依靠融資平臺通過城投債、信託和銀行貸款等多元化方式融資。
中原證券固定收益投資總監李屹則對記者稱,城投債佔企業債比例提升是一種資金需求倒逼的結果。“目前經濟不好,地方政府有非常強的投資和融資衝動,但是融資渠道並不是很寬,銀行貸款收緊,信託資金成本較大,只有靠債券融資。“雖然城投債也有信用風險,但畢竟背後有政府信用支撐。”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認爲,由於企業債歸發改委管理,而各地發改委和地方政府內在聯繫緊密,通過發行企業債爲地方政府補血也成爲一種自然的選擇。
監管趨嚴城投公司轉戰短融中票
在城投債規模快速膨脹同時,主體資質下沉、信用評級虛高的現象也引起外界警惕,而媒體披露的數據顯示,城投債中A A A級發行人發行的債券規模呈明顯下滑態勢,佔比由2008年的40.11%下降至2012年的15.86%;而A A等級發行人的城投債發行量佔比則從2008年的32.38%上升至2012年的47.34%。
爲規範城投債發行和防範風險,有關監管政策也逐漸收緊。尤其是在2012年年末,財政部、發改委、央行與銀監會出臺了《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爲的通知》(即“463號文”),要求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得以委託單位建設並承擔逐年回購(B T )責任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注資行爲管理,不得將公益性資產作爲資本注入融資平臺,將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必須經過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序。
此外,在企業債層面,發改委也屢次發文,在根據發行主體資產負債率情況細化風險防範措施同時,按照“加快和簡化審覈類”、“從嚴審覈類”以及“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三種情況對企業債進行分類管理,直至最近對部分發債申請企業進行專項覈查。其中,對於城投債,除加強對城投公司注入資產及重組的管理外,對負債率在65%以上、債項級別在A A +以下的城投企業從嚴審覈。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業債成爲城投債發行主戰場同時,不同級別城投公司還紛紛通過短融、中票和定向工具等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而城投類中票今年5月發行額達到468億元,創下歷史高點。
在中原證券固定收益投資總監李屹看來,城投公司選擇短融、中票融資主要是因爲這些券種發行成本低、發行手續簡便。“交易商協會實行註冊備案制,程序比較簡單,主承銷商都是大的銀行,不必擔心發不出去,而且銀行定價也比較強勢,所以企業願意跑到那邊去發。”他還認爲,發改委監管趨嚴也令城投公司不得不另選券種融資。
風險凸顯市政債呼聲漸起
儘管城投債爲地方的基礎設施建設乃至城鎮化進程提供有力資金保障,但是業內普遍認爲其風險正在不斷積累,尤其是2011年年中上海申虹投資公司和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相繼暴露出信用風險後,市場對於城投債低風險、高收益的固有觀念也在逐漸被打破,甚至有業內人士警示,城投債遲早要出事。
對此,也有業內人士列出城投公司一系列弊端,包括預算外運作、賬目及資金缺乏透明度、土地爲中心的估值體系、長債短借、資產變現能力差等。但宏源證券固定收益總部首席分析師範爲認爲,城投債風險整體可控。李屹也表達了相近的觀點:“不排除一些資質比較差,縣級和負債高的城投債可能會出現黑天鵝事件,但是大面積暴發風險不是很現實,主要還是個別現象。”
“以後城投債定位是個關鍵問題,而目前地方融資平臺定位在政策上不是很明朗。從國外市場看,城投債要麼轉向市政債,要不就是轉成嚴格意義上的企業債,但具體操作路徑取決於政策部署。”李屹表示,“如果轉成市政債以後,對目前存量城投債是重大利好,因爲有政府信用支撐,票息將大幅下降,也會降低城投公司融資成本;換一種模式,轉爲企業債後,大部分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資金流都很差,信用風險會加大。”
金融專家趙慶明向記者表示,目前解決城投債乃至政府債務危機最迫切辦法就是修改預算法,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資金專門用於基礎設施和提供公共產品,但前提是地方政府財政預算必須由地方人大主導,最終實現科學決策,高效執行和嚴格監管,防止地方政府亂花錢。“首先得解決歷史債務,基建設施,地方政府搞的項目,一些能夠完全市場化,應該徹底賣掉,資金用來還債,剩下的淨債務用市政債來置換。新的項目必須嚴格控制,未來必須納入地方預算,由地方人大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