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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多次成爲輿論焦點的“三亞中院大樓裝修裝成危樓”一事又有新進展——這棟成了燙手山芋的危樓,已經確定由三亞市住建局接手,將進行加固施工後再使用,而三亞中院則已經另獲新址建設新辦公大樓。
這棟屢次成爲輿論焦點的三亞中院大樓,建成於1996年,主樓共12層,1998年又加蓋了兩座副樓,總建築面積約3萬平方米。對於三亞中院來說,這棟樓並不是不夠用,2009年之所以要重新裝修,是因爲領導覺得它太老土了,所以才決定要全面裝修出新,而隨着設計的不斷變更,裝修預算也一路追加到4000萬元。諷刺的是,正是因爲裝修太複雜,加裝了過重的鋼結構和使用了過多的裝飾材料,搞得好好的一棟辦公樓不堪重負出現傾斜,成了不折不扣的危樓。之後,裝修工程停工,大樓一直爛尾至今,成了誰也不願接手的燙手山芋。
如今,危樓轉給了住建局,三亞中院則得以獲准另外蓋樓,危樓事件雖然鬧得沸沸揚揚,但對這兩個部門來說,卻可謂是各得其所——住建局多了一棟辦公樓;中院則不僅甩掉了包袱,還將有全新的辦公樓。可是,危樓事件難道就這樣結束了嗎?拍腦袋裝修造成的巨大財政損失,難道不應該有人爲此承擔責任嗎?
事實上,早在去年“三亞中院危樓事件”初次曝光之際,輿論的焦點就集中在了“誰來擔責”上面,人們希望看到這棟危樓得到妥善處置,更迫切想看到有人爲拍腦袋的形象工程承擔責任。只因爲領導嫌辦公樓老土,就要耗費幾千萬巨資進行裝修,這已經夠荒唐的了;裝修還把好好的一棟樓裝成了危樓,搞得幾千萬財政資金打了水漂,說輕了,這是浪費公款;說重了,這是濫用職權,是瀆職,這個責任自然要有人承擔。現在倒好,不僅裝修的4000萬打了水漂,後面還要投入不菲的加固費用,中院另外蓋樓更要花費鉅額財政資金,可以說,當初這個拍腦袋的裝修工程,造成的財政窟窿已經越來越大。這裏面直接或間接造成的財政資金浪費,豈是一個“住建局接手危樓”可以了結的?又豈是一個“中院另蓋新樓”就可以掩蓋的?即便是爲了所謂的“改善部門辦公條件”,決策者也必須承擔決策失誤的責任。如果此事以無人擔責的方式結束,那麼,它不僅不能成爲完善機制的契機,反而還會成爲鼓勵浪費財政資金和不惜成本製造形象工程的惡例。
“三亞中院大樓裝修裝成危樓”一事發酵至今,種種弊端已經清晰可見——政府部門辦公樓就應該氣派漂亮,已是思維上的異化;花費鉅款裝修、蓋樓的輕而易舉,更讓人看到了領導一言堂的“威力”和對財政資金約束的太過疲軟;從1600萬層層追加到4000萬的裝修預算,更足見預算增加的隨意性……要解決這些弊端,完善機制修補漏洞固然重要,但其基礎是必須有人對此負責——如果始終無人擔責,誰又會對手中的權力心存忌憚?所謂的完善權力制約機制,又從何談起?趙勇(江蘇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