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五條”房產調控政策出臺,二手房市場持續高溫,過戶等交易已火爆長達一個月,在此期間,本報和房管部門都曾接到市民反映,部分中介機構藉機違規代理業務,超出收費標準等現象,爲及時規範市場,4月1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屋中介機構經營行爲的通知》。
根據房管局要求,各中介機構代理房地產業務必須持證上崗,主動出示經紀人資格證,如實告知委託人代理業務的相關政策規定、業務流程、收費標準等重要事項,在雙方達成委託意願的基礎上籤訂委託協議或合同。中介代理收費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
房管部門還列出中介機構十條“禁令”,如果經投訴或檢查發現有違“禁令”,將一律註銷經紀人資格證,暫停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證年檢工作。情節嚴重的,將吊銷房屋中介機構資質證。市民在與中介機構進行二手房交易中,如果遇到下列問題,都要提高警惕:房屋中介隨意散佈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祕密,謀取不正當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