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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交易實況》報道,關於國五條的最新消息,國稅總局說20%個稅的執行裁量權在地方,具體如何執行要看地方政府。央行也說,二套房貸政策是否調緊也要根據當地政府的調控目標,根據需要與商業銀行進行協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範建軍評論:地方的裁量權變大了以後,會有什麼後續發展?
範建軍:各地出臺的政策很多和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掛鉤,我覺得這個指標本身有問題,因爲去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做了一個研究。發現從1998年到2011年,全國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上漲了四倍,但是房價漲了2.8倍,當然這是一個平均數,二三線城市都包括在內,一線城市可能房價的漲幅要高於可支配收入,所以可支配收入來作爲調控的指標應該存在一定疑問。
對於政府直接干預房價我是持保留態度的,我覺得房價還是非常簡單的供給和需求的問題,需求方一方是剛性需求我們要滿足,另外還有一些投資投機性需求,要堅決抑制,政府的政策應該着眼於控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同時大力增加供給,通過保障房的建設來增加供給,要放開房地產開發商的融資限制,增加用地供地指標。
20%的利得稅政策實際上是降低了這種可能性,因爲它一方面是控制了需求,另外一方面是打擊了供給,大量的房子可能不會出手了,所以這個20%的利得稅政策我覺得值得商榷。
過去的一段時間,我們在調控房價的時候,注重調控投資投機性需求的同時,沒有注意增加供給,甚至一些政策是限制供給的,比如限制房地產開發商融資、限制供地,這種政策應該反思。另外,二手房市場實際上也是很大的供給來源,二級市場應該放開,讓更多的人能有買房的機會,從二手房市場去買房,而不是都涌向一手房市場。
房產稅對於二手房泡沫的擠出沒有多大益處,只會限制整個市場的容量規模,把二手房市場規模進一步萎縮,把大量從二手房市場購房的人羣擠向一手房市場,所以我對於這個政策還是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