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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開始,禪城區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正式接受申請。與往年的保障性住房神情稍有不同的是,今年首次將廉租住房、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同公共租賃住房合併管理,統一歸類爲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時間從昨日4月1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無論是哪種性質的申請人,在收入方面都有相同的硬性門檻: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4元,家庭人均財產總額低於7萬元。
創新:首次合併以“公租房”管理
記者瞭解到,根據相關管理辦法,禪城區今年首次將廉租住房、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同公共租賃住房合併管理,統一歸類爲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昨日貼出的公告稱申請時間爲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公告中稱,保障對象分爲三類,包括具有禪城區城鎮戶籍,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還有新就業職工和引進人才,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據介紹,禪城區城鎮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保障性住房的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申請資料。
而非禪城戶籍新就業職工和引進人才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要申請,則需由本人或單位向所在地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索取申請表或通過網上下載申請表,填寫後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用人單位進行審覈、彙總後統一向所在地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公告也指出,2011年、2012年申請家庭中已審覈通過進入輪候的家庭,不再重複申請,具體通過審覈正在輪候的家庭名單可到戶口所屬鎮(街道)或禪城區住房保障建設管理中心查詢。
資格:低於31504元/人/年
記者從禪城區國土城建水務局瞭解到,這批申請人有多少房源能分配現在還說不準,要看保障房建設進展和申請人數多少。據透露,此前已輪候的申請人中,目前還有部分沒有解決。
據介紹,不同性質的申請人需要滿足不同條件。其中,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須爲禪城區城鎮戶籍,同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4元),家庭人均財產總額低於7萬元。若有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也可申請。
至於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則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其一便是要求根據佛山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相關規定達到60分,其次也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31504元,家庭人均財產總額低於7萬元。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禪城無私有房產且用工單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記者張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