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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五條上海細則已經出臺,但由於何時開始實施新政尚不明確,因此昨天依然有不少市民前往各交易中心趕“末班車”。記者在現場採訪瞭解到,絕大多數市民並不明白“嚴格按照差額徵收20%個稅”的具體含義,一些本就可以免稅或減稅的交易者也扎堆辦理業務,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要“歸咎於”細則不細、諮詢不暢。
可免稅的也來扎堆過戶
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張楊路受理點,昨天經歷了3月以來再一次的“爆棚”,被戲稱爲“最後的瘋狂”。在烏壓壓的排隊人羣中,晚到的賣房者費先生眼看着可能連號都取不到,格外着急,但記者一問之下,發現他只想賣掉現在的小住房“改善一下”,且符合“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個稅”的要求,根本用不着扎堆辦理。即便新政實施,他照樣可以免稅。
像費先生這樣的市民其實不少,他們在現場沒能找到專門的諮詢窗口答疑,費先生告訴記者:“我也打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但那邊只有語音回答,沒有人工服務,說是非工作時間,只能使用語音留言。”
其實,雖然滬版國五條並沒有像京版國五條那樣明確“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個稅”,但這一規定雖非新政卻依然實行,2006年國稅總局的文件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出售自住房1年內重新買房,可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市民可對照一下,本就可免稅或減稅的就不要一窩蜂去辦理過戶了。
滬版國五條還有些空白
這一輪房地產調控中,“嚴格按照差額徵收20%個稅”不可避免地面臨着如何減少誤傷剛需的問題。有人認爲,在熱點城市,這一稅收可能會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從而增加購房成本,推高房價,尤其是改善性購房需求可能會被“誤傷”。此外,也不利於二手房的流通,影響市場供應。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這次調控的核心內容仍是強調“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滿足合理住房需求”,房產轉讓過程的稅收本該由賣方承擔,會不會直接或變相轉嫁給買方,主要取決於當地市場的供求關係。當供應短缺時,一般由賣方決定價格,稅較容易轉嫁,相反則難以轉嫁。在一線城市,二手房的規模與新房相當,且由於城市規模大,二手房所處的位置優越,供給有剛性,所以就相對容易轉嫁。
不過,關於20%個稅的問題,滬版國五條還是留有一些空白,還有待有關部門出臺細化政策。21世紀不動產分析師羅寅申稱,“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從政策的字面上解讀還有免徵的條款,但沒有明確提及哪些房屋不應徵收及哪些房屋應徵收,對不能覈實房屋原值的如何徵收,這些需要等待稅務部門給出進一步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