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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版“國五條”終於出臺。25日,廣東省政府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四市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廣州、深圳要在3月底前公佈2013年新房價格控制目標。不過,此前備受關注的二手房交易徵20%個稅未詳加說明,但要求嚴格執行國務院徵收規定。
業內普遍認爲,粵五條與中央國五條並無新意,受影響最大的是珠海市,因爲這意味着珠海全區實現嚴格限購政策。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方面則暫無迴應。
廣深3月底公佈房價控制目標
《通知》第一條要求切實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廣州、深圳市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於2013年3月底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廳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其他地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廳要加強對各地穩定房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對該地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廣深珠佛繼續執行限購
《通知》第二條要求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採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
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供應
《通知》第三條要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通知》第四條提出,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項目應儘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爲完善的區域。今年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通知》第五條明確,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中有關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的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各地要建立健全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嚴格預售資金監管。
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今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計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全省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發佈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的權威信息,穩定市場預期。記者黃宙輝、趙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