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5日,市民李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前年在寒亭區匯景名城小區交全款買了房子,但由於開發商欠了別人資金遭到起訴,法院把部分樓盤查封了,其中便包括她所購買的新房。
2011年10月,李女士得知寒亭區的匯景名城小區的幾個樓盤正在搞團購活動,便和丈夫連夜排隊在沿街小高層上買了一套住房,開發商要求購房者認購後需要在一個月內交齊全款。“一共是43萬多。”李女士先交了5萬元定金,隨後又分別於10月24號和11月7號分兩次將房款交齊。一切就緒,就等簽訂購房合同了,可她幾次催促,都被拒絕。考慮到當時臨近年底,李女士便打算過了春節後再說。“沒想到過了年還是不行。”李女士說,售樓處工作人員總以各種藉口拖着不肯籤合同。
李女士意識到其中可能有什麼問題,便去寒亭房管局查詢。一查才知道,自己買的那套房子已經被法院查封了。原來,小區開發商欠了別人的資金無力償還,被對方起訴後,法院便查封了幾套房子作爲抵押。雖然李女士已經交了房款,但由於還沒簽房屋出售合同沒法備案,所以這套房產還在開發商名下,成了抵債的“犧牲品”。得知這一事實,李女士幾次找到開發商,要求退還房款,但都遭到了拒絕。“寒亭區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說,我那套房子是被好幾個法院查封的,想申請解封很麻煩。”之後,李女士打聽得知,只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房子實際的持有人是她,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解封。她認爲錯不在自己,開發商應該主動給她蒐集證據申請解封,但直到現在,開發商也沒有給她什麼說法。
“濰坊網上房產”網的“預售商品房項目查詢”裏顯示,李女士所購27號樓2單元702室已被標註“已限制登記”。記者隨後聯繫到寒亭區房管局一位姓王的副局長,他向記者證實,“已限制登記”的意思就是該房產已經被法院查封。他還告訴記者,對於該小區售出的樓盤又被法院查封的問題,他們已經多次聯繫過該小區開發商負責人,對方表示確實在資金上出現了問題,現在正在和另一個公司搞合併,合併完成後資金到位,就可以將所欠的資金還上,被查封的房產就可以解封了。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到開發商一位陳姓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對於法院查封房一事,他們會和購房者協商解決。“像這樣的情況不止我一個,我們樓上11樓一戶也是這樣。”李女士說,她根據網上查到的房產信息數了數,整個小區顯示“已限制登記”的房產有200多戶,像她這樣的受害者肯定還是有的。房子被查封了,李女士手上還沒有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只有一份手寫合同,她希望開發商能儘快給一個明確交代。(記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