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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五條”細則中關於二手房徵稅的條款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網上甚至傳出各種規避稅負的虛假訴訟方式。昨日,市二中院法官提醒市民,這些“匪夷所思”的避稅方式不但風險極大,而且實際上並不可行。
歪招一:假離婚
法官:弄假成真人財兩空
根據“新國五條”,房本滿五年且是賣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房產,出售時可免徵二手房個人所得稅及營業稅。因此,網上有人支招: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通過訴訟協議離婚將某套滿5年房產變成家庭唯一住房,從而趕在“新國五條”細則出臺前儘快將房屋高價出售。
法官邢紹軒認爲,該避稅行爲看似鑽了政策的空子,實則風險極大,往往出現因原配偶售房獲利後不肯復婚,引起家庭糾紛和經濟糾紛。此時爲分割利益而求諸司法,不僅難以獲得法院支持,還會因之前的虛假訴訟受到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假離婚不僅存在人財兩空的風險,更易造成家庭倫理的悲劇。
歪招二:假賣房
法官:過戶時稅款照繳
根據網上的說法,“新國五條”細則出臺後,可通過房屋買賣虛假訴訟,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過戶避稅。例如,購房人A與房主B簽訂房屋買賣合同,A向B交付了購房款後訴至法院稱B拒不履行合同過戶,請求法院判決B繼續履行合同,B承認合同的真實性且收到了購房款。雙方希望通過強制執行避稅。
邢紹軒表示,事實上,此種情況並不能達到避稅的目的,即使雙方未被法院發現虛假訴訟,強制執行時法院會向稅務局發協助執行函,仍需按照房屋買賣的正常稅率繳納後才能去房管部門過戶。故此,抱有此種幻想的人不僅空歡喜一場,還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歪招三:假借貸
法官:逃不過過戶納稅
還有一種說法稱,在新政出臺後可通過虛假的民間借貸訴訟避稅。例如,購房人A先把房款交付給房主B,B按房款向A出具借條,B就房產設定抵押擔保債權後,A以B未到期還款爲由訴至法院,B認可民間借貸真實存在,表示無力償還,願以房產抵債,雙方希望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避稅過戶。
邢紹軒認爲,司法實踐中針對此類案件,法院會加強調查取證,嚴格審查該債務產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用途、支付方式、支付依據、基礎合同以及債權人的經濟狀況等。一旦發現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訴訟,法院不僅會駁回其請求,還會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他說,即使虛假訴訟未被發現,法院最終執行調解過戶和強制執行過戶時,仍需按照國家調控政策向稅務部門繳稅,當事人也不能達成其避稅的目的。且若因房價上漲等因素房東不願過戶也不願退款,購房人還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打真官司追討房款。 (王維維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