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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記者從瀋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瞭解到,按照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後次月開始租金優惠的有關規定,瀋陽市保障辦擬定在2013年3月下旬或4月份計發租金優惠。
租賃社會房源的保障家庭,於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2日,由主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持公租房租賃合同及主申請人身份證到租賃房屋所在社區開具租住證明,並將取得社區開具的租住證明在3月14日之前上報到申請人申請社區(網上申請的新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外來務工合格家庭開具的租住證明,按上述時限上報到簽訂公租房合同的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據介紹,2012年瀋陽市共有19041戶家庭申請公租房,其中大多爲申請租賃社會房源作爲公租房家庭。記者黃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