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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爆竹的炸響,在給一部分居民帶來喜悅的同時,也成爲了另一部分居民的困擾。2月5日,瀋陽晚報記者走訪發現,爲了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小區居民休息帶來的影響,一些小區不僅限定了燃放地點,還限定了燃放時間。
新規想放鞭先看“時間表”
當天,不少家住鐵西區新湖明珠城小區的居民們發現,一張“燃放煙花爆竹溫馨提示”貼在了每個單元的門前。小區居民房女士發現,與以往春節期間可以敞開放不同,今年小區有了新規定,除了嚴格限定了燃放地點,還重點提示了燃放時間。燃放時間分爲兩階段,第一階段爲除夕至正月初一,可以全天燃放;第二階段爲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8時至24時可燃放煙花爆竹,其餘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影響小區居民的休息。
對於小區倡導的限時燃放,絕大多數小區居民都雙手贊成。家中有小孩的居民房女士就對此深有感觸。房女士告訴記者,以前經常有人在凌晨或半夜燃放鞭炮,給老人孩子帶來巨大的驚嚇,甚至把平時就睡眠不好的人弄得徹夜不眠,嚴重地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和健康。小區裏的很多新媽媽也都表示出同樣的擔憂,希望今年鄰居放鞭時“手下留情”。
擔憂缺乏約束力執行阻礙多
“就算我在後半夜放鞭炮,物業又能把我怎麼辦?”雖然絕大多數居民贊成限時燃放,但居民劉先生的質疑暴露出了這一小區新規的硬傷。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物業公司劃定了放鞭“時間表”,但由於缺乏約束力,執行起來確實有些困難。而物業方面能做的也只能是加強巡邏,就算有居民偷着放,也沒有特別有效的辦法,總不可能在每個樓道都安排一個保安把守。
在2003年前,瀋陽市曾規定春節期間限時燃放煙花爆竹,在春節期間,只允許除夕和元宵節24小時燃放,其他時間每日早6時至晚10時可以燃放。但從2003年起,隨着瀋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新規的出爐,限放時間調整爲限放時間內可以全天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本報也呼籲廣大市民,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儘量避開休息時間,用自己文明的舉動,給他人留下安寧空間。
哈爾濱、江蘇已限時燃放
目前,哈爾濱市及江蘇省已明確規定,今年春節期間限時燃放煙花爆竹,哈爾濱規定,除農曆除夕全天外,每日6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江蘇省公安廳則規定,除農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4天24小時可以燃放,其餘12天每天晚上10點至次日上午10點禁止燃放。
高級記者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