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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家住漢沽易居庭苑小區的莫女士給本報打來求助電話,稱自己在買新房時曾交給物業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但是當她搬進小區後卻發現物業已易主,裝修保證金討要無門。
莫女士於2009年拿到了位於漢沽易居庭苑小區的房子,在物業處取鑰匙時,被告知要交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才能拿鑰匙,而且物業承諾在業主裝修完成驗收後就會及時退還。爲了儘快拿到鑰匙,莫女士沒多想就交了錢。
由於莫女士裝修房子較晚,直到去年6月份才搬進去新家,此時莫女士纔想到還有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在物業那裏,於是找到物業處要求退還,卻發現此時的物業已不是之前交房時的物業。現在的物業告訴莫女士,前期物業早已經退出了,至於莫女士所說的保證金他們不知情。“新舊物業爲何沒有辦理移交呢?”莫女士說,她對此很是生氣,但又無可奈何。
那麼前期物業和現物業爲何沒有移交,莫女士的錢又該如何討回呢?隨後,記者聯繫到了易居庭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董先生告訴記者,當時物業進駐小區時,與前期物業進行了移交,但債權債務沒有進行移交,因爲前期物業不願意。像莫女士這樣的業主有十幾戶,都沒有拿到退還的保證金,現在他們已經聯繫到了漢沽物業辦,經過協商,前期物業已同意退還業主保證金。(記者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