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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啓動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之前,到底有多少房子辦不下來房產證?當時的權威說法是,至2009年海口市有300多萬平方米“無證房”,拿不到房產證的購房者超過3萬戶。2009年3月起,本報“今日熱讀”版率先推出《關注海口房產證辦證難》重磅系列報道,引起省市領導高度關注,海口隨後開始處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今年省“兩會”期間,房產證辦證難再次成爲關注焦點。記者瞭解到,海口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正式成立後至2011年底,已發證10271戶,目前我市出臺相關決定,將有效期延長至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結束,此後我市再發證5144戶,逐步解決“辦證難”。
“無證房”之痛
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辦公室受理申請登記的項目共計3233宗,涉及近3萬戶,其中單位申報1293宗(單位申報包括開發商、業主代表、房改單位),個人申報1940宗。
大量“無證房”的存在,與政府部門當時監管存在體制不順、手段有限、力度不夠等問題是分不開的。在這一點上,海口的政府職能部門也沒有推脫監管責任。但他們坦言,監管確實比較乏力,感到很無奈。
據介紹,這主要是由於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超容積率和改變規劃設計用途;還有因拖欠工程款,工程轉包造成工程建設資料遺失,也做不了工程竣工驗收;更有一些開發商屬於項目公司,做完一個項目就分紅並解散。因爲這些開發商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存在違規建設、銷售和交付,以及欠繳稅費等違法、違規行爲,造成建設項目不具備辦理綜合驗收的法定條件,使得衆多購房者買房入住多年無法拿到房產證。
今年省“兩會”期間,省政協委員、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廖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司法實踐中,辦理房產證問題涉及到兩個層面,一個是小產權房,有一些購房者買的房子土地來自不完全合法的銷售渠道,比如沒有預售證等,這種房產辦證有很大法律障礙。第二種,大產權(商品房),很多不良開發商超建違建,比如規劃局批准的容積率爲1.5或者2.0,開發商蓋房時候可能就蓋到2.5,當開發商把房子賣出去,收到錢後,開發商就沒有動力了,辦證的時候就拖延,有一些開發商把資產轉移,留下空殼房地產公司。這種情況在海南比較嚴重,在他接觸到的案例中,也較爲普遍。
“你快回來,把我房產證辦出來,別讓我的家漂在大海……”去年8月的一天,東方洋開發區一小區響起改編的歌曲《你快回來》。該歌被業委會作爲小區“區歌”,經常播放以發泄140多戶業主的情緒,催促開發商能夠出面辦理房產證。
大量“無證房”的存在,成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市民程開武是博巷路11號通寶大廈裏的一名住戶,他反映自己2003年買房子,買房不久之後很多基礎設施還沒建好,就找不到開發商了,小區成了一個沒人管的爛尾工程,房產證也因此一直辦不下來,快10年了。
沒有房產證首先是小孩不能按區域就學;辦公司需要經營場所證明,因無法出示房產證,註冊地址受影響;搞點投資,沒有房產證不能抵押,損失了很多商業機會;想出租房屋,租賃合同也無法簽訂。辦不下房產證,讓很多市民煩惱不已。
延長辦理期限
2009年3月起,本報“今日熱讀”版率先推出《關注海口房產證辦證難》重磅系列報道,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受到省市相關領導和部門的重視。
海口也從政府層面開始研究破解之道。2009年12月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出臺,有效期兩年。
2009年底,海口市政府成立由國土、規劃、住建等15個職能部門組成的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2010年3月,海口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正式成立。2010年4月21日,《海口市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細則》出臺。從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共受理申請登記的項目共計3233宗,涉及近3萬戶,共辦結1215宗,發證10271戶,其中初始登記312戶,分證9959戶。
2011年12月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因時效兩年期滿而終止。
爲進一步解決我市歷史遺留的辦理房產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市政府於2012年9月5日出臺《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關於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有效期的決定》,將該意見的有效期延長至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結束止。
據瞭解,我市現有2018宗未辦結的受理件中,部分是由於開發商不出面配合,造成項目無法進一步處理。部分建設單位倒閉、破產、撤銷或兼併,申請人很難提供相關的辦證材料,建設單位在開發建設中存在違規建設、違規銷售、欠繳稅費等違規行爲。部分申請人在項目推進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不願繼續配合工作。
文件延期重新開啓工作後,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已發證5144戶,共計面積約78萬平方米。今後我市將根據規定,逐步妥善解決“辦證難”。
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不是買了房子,五六年了沒辦證,就都去找該辦公室要求解決。作爲歷史遺留問題的一種解決機制,《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有明確的界定適用範圍:2006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經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批准建設並實際交付或使用但因建設中存在問題未辦理房地產證的房屋。
《意見》明確指出,屬於適用範圍的房屋,有關權益人、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市解決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提出房地產權屬登記申請並提交相應的資料。屬於商品房項目的,由開發商負責申報;開發商下落不明的,應由該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單位組織業主統一申報。屬於非商品房項目的(房改房、集資建房等),由房改單位負責申報;房改單位不存在的,應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單位組織業主統一申報。私人自建房屋的,自行申報。
另外,歷史遺留房屋辦證除相關部門辦理項目驗收及登記時依照規定收繳的稅費外,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不收取任何費用。記者光明陳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