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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又在搶建!清早6時多開工,城管趕到時已經完工!”20日上午,越秀區東山華庭的業主發現裙樓的裝修又動工。爲什麼政府部門已經審覈確認“不鏽鋼英文字母”屬於違法構築物,樓下還能繼續施工?搶建是否真的無法阻止?搶建後若要政府部門強拆,難道還是政府買單?
20日下午,記者來到東山華庭。早前安裝的“不鏽鋼英文字母”不僅沒拆除,頂上全都加裝了一層透明塑料板。業主強叔說,當日早晨6點多,他發現樓下又有人施工,到上午9時多,所有不鏽鋼英文字母上已經搭好透明板。記者發現,透明板的寬度未完全覆蓋突出來的字母,在一些塑料板連接處,甚至出現兩塊重疊的情況,工程顯得十分倉促。強叔說,上午10時半左右,城管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施工人員已經離開。
東山華庭的業主們質疑,政府部門已經下達批文,樓下爲什麼還能繼續搶建?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上越秀區城管執法分局負責人。“當事人拼命搶建,我們無法時時盯着去阻止。只能說,他搶建得越多,最後損失越嚴重,最後肯定要拆除。”該負責人說,18日已經給東山華庭一至三層業主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執法人員少,我們只能是接到羣衆投訴之後再過去處理”。
該負責人稱,東山華庭一案正處於立案階段,正在走程序,立案之後將對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決定,要求當事人在整改期限內自行整改。如果當事人逾期不進行整改,執法分局將移送越秀區人民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區政府對其進行強拆,誰買單?”
“按照整改違建的法規,違建者需要承擔整改費用,但可操作性太小,現在一般都是區政府買單。”
“當事人搶建越多,政府買單的成本越高?”
“是的。”
“對於違建是否存在法律漏洞?”
“是的,的確存在一定漏洞。現在違法建設者得不到法律制裁,因此沒有威懾性。”
專家說法
政府不應墊付拆違費用
廣州知名律師、城管社會監督員朱永平認爲,政府應該責令“誰違建,誰來拆”,如果政府墊付,是錯上加錯。“墊付有很大風險,萬一錢追不回來,怎麼辦?”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也認爲,政府墊付拆除費用是不對的,應該讓違規的當事人承擔責任。此外,要追究相關監督部門的責任,對失職部門進行問責。(記者何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