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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花了500多萬元成本,從溫州一家拍賣行,拍了一套二手房,“拍之前還了解到,房子裝修很好,可以拎包入住。”
沒想到,房子交付時,何先生大跌眼鏡:地上鋪的大理石,幾乎每一塊都被人鑽了孔;預埋的電線,很多也被剪斷了;木地板,也被撬得一塌糊塗……
面對慘遭“毀容”的房子,何先生又氣又惱,拍賣前說好的裝修呢?這種情況,到底該向誰討說法?
拍賣前得知房子裝修完備
爲了能讓85歲的老母親,在老家溫州安享晚年,長年在哈爾濱做生意的何先生,去年特意回了趟溫州,想挑一套大房子。何先生在網上看到了一則拍賣公告,位於溫州新城的同人花園,有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受溫州鹿城法院委託,正在對外公開拍賣,起拍價408萬元。何先生算了一下,同小區類似的房子,要三四萬元單價,總價一般都要五六百萬元,“這套拍賣房,顯然性價比挺高的。”
他立即找到負責拍賣的溫州佳得拍賣行,看了看房子具體情況,“在拍賣行看了圖片,裝修確實不錯,完全可以拎包入住。當時他們也說了,原房東最多隻會搬走牀之類可以移動的東西,剩下的不會變。”
去年12月11日,何先生通過競價,溢價到445萬元,拍下了這套房子,“加上應繳稅費和付給拍賣行的佣金,總共花了500多萬元。”
何先生說,拍下房子後,大概過了一兩天,他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在電話裏說,房子裏一些東西不搬了,折價40萬給我,我覺得不值,拒絕了。”
12月25日,何先生帶着從法院接收的齊整手續,來看自己的房子,然而,進門後,眼前的一切,讓他大吃一驚。
拿到手的房子已慘遭“毀容”
何先生說,他怎麼也沒想到,拍賣前,照片上看着光鮮的室內裝修,卻在交房時,被人惡意破壞了。
怎麼個破壞法呢?比如,房內原本鋪着的大理石,幾乎每一塊,看上去都被人用電鑽,生生鑽出了幾個小孔;預埋的電線,也統統被剪斷了;木地板,四分五裂,很多也都被撬掉了;廚房和臥室裏的櫃門,也都沒了蹤影。
看着這樣的房子,何先生欲哭無淚。在他看來,之所以願意不斷加錢,拍下了這套房子,當中就包括了房子本身有裝修這個因素,“好比買二手房,有沒有裝修,出價當然不一樣啊。”
何先生說,本來圖個方便,想讓老母親儘快入住,沒想到到手的房子,成了這個摸樣,只能重新裝修,而他平時都在哈爾濱,根本沒精力顧及,太頭疼了。
何先生先後找到鹿城法院的經辦人員,以及溫州佳得拍賣行負責這筆拍賣的副總,追問這件事到底該誰負責。
拍賣房屋一定要做好現狀確認
負責上述拍賣的溫州佳得拍賣行一名鄭姓經理說,他們是受鹿城法院委託,通過法定程序對上述房子進行拍賣的,整個拍賣程序已完成了,“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也很遺憾,之前也從沒遇到過,可以說完全是個例。目前,法院已經在協調這件事了。”
鄭經理說,房子是法院查封的,現在搞成這樣,如果被執行人有相關責任,最終也應該由法院來追究。鹿城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院之前也從沒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目前已介入處理這件事。
這名工作人員透露,知道這件事情後,該院馬上派人去現場查看了情況,相關經辦人員也和前房東談過話了,但具體情況還不便透露。另外,也要等買受人(也就是何先生)從外地回來,進一步調查清楚後,纔能有下一步措施。
在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看來,這件事如何定性,應該先看法院當初委託評估這套房子價值時,房子裝修的這部分價值,是否已包括在內了。
陳一來認爲,如果當初評估時,裝修價值已包括在內,隨着拍賣成交,標的所有權在裁定生效之日起,就已發生了改變。假如前房東真是在這種情況下,惡意毀壞了裝修,價值若達到刑法規定的標準,或將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除賠償買主的經濟損失外,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裝修價值當初就不包括在內,那麼前房東自然有權處置,只能協調解決。
另外,這件事也給大家提了醒,大家今後要想嘗試拍賣房,一定要在拍賣前,做好房子的現狀確認,包括房子的位置、裝修以及是否騰空等,以保證所接收的標的,符合拍賣價值。
據《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