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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民張先生通過中介購買一套二手房,誰知買房手續已完成過半,房主突然提出半年後才能搬走。雙方爲此僵持不下,事情拖延數週,張先生甚至打算放棄交易。可近百萬元的首付款已交給銀行監管,房主不同意,張先生就取不出這筆錢。
房子纔買“一半”出了岔
去年9月,市民張先生在沙河口區和平廣場附近相中了一套二手房,總房款在140萬以上。“房主是位女士,我們在中介簽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張先生說,按照合同約定,他繳納了5萬元定金和65.4萬元首付款。
合同簽訂後,張先生臨時去外地出差,11月初,張先生回到大連辦理貸款時,因之前有過房屋交易記錄,無法進行商業貸款。“我通過中介和房主協商,更改爲公積金貸款。”張先生說,對方也同意了這個要求,爲此,張先生特地追加了首付款,總金額達到近百萬元錢。之後不久,中介將房子進行報稅,眼看就要完成交易,卻突然出現問題。
雙方僵持多日房主不露面
“房主突然要求我履行之前的合同,必須按照商業貸款買房。”張先生說,房子買了“一半”,突然出了岔子。
“據我們瞭解,雙方因爲騰房時間出現矛盾。”近日,記者採訪中介時,一位負責人說,按照合同約定房主原本應與交易完成後3日搬離,但房主突然提出搬離時間要延長到明年五一左右,這個要求被張先生拒絕了。記者昨日試圖聯繫房主,但對方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雙方因此僵持很長時間,其間房主又聲稱受到張先生的短信威脅,並從此拒絕與張先生見面,甚至中介也多日無法見到這位房主。
近百萬首付款凍結在銀行
“這位房主明顯是在故意刁難。”張先生說,之前的手續都已進行大半,雖然更改爲公積金貸款,但他已支付足夠的首付款,完成交易對房主沒有任何損失,可對方就是不同意繼續交易。一個多月來,張先生爲此事跑了很多次,一直希望通過協商解決問題,但始終沒能如願。“現在的問題是,我有近百萬元首付款在銀行進行監管,當時是雙方簽署的監管協議。”張先生說,如今交易進行不下去,百萬首付款放在銀行裏不但沒有任何收益,他個人也無法取出。
“我現在打算終止交易。”張先生說,但對方遲遲不與他接觸,導致自己的錢只能凍結在銀行裏。張先生爲此也承受了不小的經濟壓力。
律師:或承擔不利法律後果
對此,遼寧仕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甲明認爲,在賣方、買方和中介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各方可協商變更先前約定的貸款模式條款。在無法定或約定解除情形下,各方應遵守合同堅守原則,即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全面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若一方不履行後續義務或擅自中止協議,或賣方不按約騰退房屋,則可能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據《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