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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昌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因爲一起農民工跳樓討薪事件(1月4日媒體報道)而撞入媒體視線,緊接着有關該地產項目涉嫌違建、延遲交房逾一年等說法也隨之爆出。事後,面對媒體發出的報道,開發商文昌長城置業有限公司急急辯解稱內容有誤,而文昌市規劃局也專門就報道中出現的“工作人員回覆項目‘報建資料找不到’”這部分內容進行了發函更正。
1月8日,南海網記者重新走訪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項目與文昌市規劃局,對此事進行再度求證與追蹤。
事件回放:農民工討薪曝光違建
1月4日下午,80多名農民工圍堵在海南文昌市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門前討薪,其中5人爬上1幢12層裙樓樓頂,以過激的方式索要工錢。
受訪的項目承建方深圳市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負責人孫先生隨後爆出,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是一個邊報建、邊出圖、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加之開發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不斷更改設計,包括兩棟副樓樓體被分別加建一層,導致沒能相應給足工程款,才造成當天農民工討薪的情況。
根據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宣傳介紹,這是一家由香港長城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文昌長城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產權式酒店。總用地面積10573.74㎡,總建築面積37841.62㎡,容積率3.20,建築密度25%,綠地率36%。另外,宣傳資料特地寫到“公館主體佈局爲兩翼21層集投資、度假、養生私家公館,中心12層五星酒店標準層”,但開發商所持有的項目《規劃臨時許可證》上卻寫明是1幢21層單體建築。
更巧的是,一名前來維權的業主抖出了該地產項目已經逾期一年多沒有交房的事實。
於是,圍繞着“1棟樓變3棟樓”、“規劃臨時許可證”、“加建2層”,以及“驗收未過延遲交房逾一年”等問題,本不出名的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一時間被多家島內媒體“盯上”。項目開發商文昌長城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閃也於4日當天通過電話迴應了媒體。
那麼,文昌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究竟存在哪些問題?法人代表給予媒體的迴應和事實又是否一致?
記者走訪:比對規劃局說法開發商迴應內容疑似忽悠
8日下午,南海網記者來到文昌市規劃局,針對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違建一事以及項目開發商文昌長城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閃對媒體的迴應內容進行比對覈實。
該規劃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顧問首先向記者明確表示,他們已經確認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兩項違建內容:1、擅自調整建築立面,項目3層以上的顏色由咖啡色調整爲棕黃色;2、擅自在該項目第20層及第21層室內增加鋼製夾層。
而對於建築項目樓體1棟變3棟的疑惑,規劃局方面予以瞭解釋,稱樓體外形變更確實經過申報,並且雖然看似3棟,實爲一主兩副的連體建築,故仍視爲1整棟樓。
至於開發商法人代表陳閃在迴應中所提到的“樓體加建部分並未銷售,今後將補辦規劃手續”這一說法,則遭到了文昌市規劃局方面的直接否認。“這是絕對不可能的!這個鋼板夾層屬於臨時建築,需要特批,它是批不了的。而且他們這個夾層如果到時候撤了還超面積的話,就是屬於超了容積率的,這個就更嚴重了,是辦不了驗收手續,我們不會給他發證的。”該法律顧問稱。
此外,規劃局報建股一位曾姓股長也向記者透露,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根本還沒有申報竣工驗收。這一回答恰好令開發商法人代表陳閃所辯解的“逾期交房和提供不出質量合格證,是因爲文昌市住建部門(說明:應爲規劃部門)進行項目驗收慢”穿幫。
當天,在對文昌市規劃局採訪中,法律顧問也向南海網記者出示了1月5日當天他們與開發商相關負責人所做的調查筆錄,項目副總兼工程部負責人宋濤當日受法人代表陳閃委託接受了調查詢問,並對規劃局調查人員所列的有關違建的內容承認屬實。
目前該局正在對該項目涉嫌違建一事進行立案,大約一至兩週內會下達處罰決定。
再訪開發商:“打太極”迴避逾期交房話題
違建的事實已經確認,那麼,業主所反映的逾期一年多仍未交房一事又該作何解釋?南海網記者在位於文清大道與旅遊大道交叉處的文昌紅樹灣國際度假公館項目工地看到,樓體已經基本竣工,工人正在做綠化及物業基礎設施。記者在現場試圖撥打法人代表陳閃的電話,就從規劃局瞭解到的情況進行對證,但手機語音提示所撥打的用戶已關機。於是,記者找到項目售樓處尋找相關負責人。
最先被銷售人員請來“接待”記者的負責人是一位自稱姓張的中年男子。對話一陣後,這名男子並沒有回答記者的任何提問,反而給了一通稀裏糊塗的身份表述。“我不是海南這裏的(公司),我是香港(總部)那邊的。”“不不,我不是公司的,我是業主。”……當記者禮貌地“反問”其既然是業主,爲何銷售人員請你來接待媒體,似有不妥。這名男子笑着稱,自己跟這家公司很熟,看到老闆被媒體圍攻心裏很難受,就很想以朋友和業主的身份來爲公司說幾句維護的話,並稱自己對長城置業公司很有信心,媒體報道有誤等。隨後,他甚至打通1月4日前來維權的業主王女士電話慰問,並故意打開手機通話揚聲器給記者聽。一番解釋與行爲令人莫名其妙。
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最後這名男子又打電話叫來了銷售部經理張永麗回答記者提問。張經理告訴記者,該項目是2010年12月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由於近兩年海南樓市並不算景氣,因此到目前爲止整個項目500餘套房只售出1/3。而按合同規定,開發商應在2011年底完成交房,但事實上直到現在,交房一事還懸而未決。對此,她解釋稱延遲交房主要是天氣、市政等原因所致,並且開發商也向各購房業主發去了延遲交房的通知書。
張經理還表示,由於該項目是產權式酒店,所以很多業主買來是作投資用的,公司與業主在購房合同外還簽訂了一份委託管理書,上面寫明:如果出現延遲交房,業主應得收益從2012年“五一”開始算,所以不會給業主帶去損失。但這個收益的具體算法,她並未透露。
而來自浙江寧波的業主魏先生告訴記者,在購房合同中,開發商還提到,出現延遲交房的情況時,會按購房款的千分之三比例予以補償。“我就看他們怎麼對大家處理這個事,比預期交房晚了一年多總得有個交代的麼。”魏先生說。(記者史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