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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徵、佔用耕地是許多地方政府常玩的把戲,而江蘇沭陽的一個鄉政府則把這種把戲玩到了極致——在租用的149畝耕地上大搞房地產開發,甚至把鄉政府也搬進了違建房屋,而租賣所得的鉅額資金至今去向成謎
“你能想象嗎?一個鄉黨委書記竟敢在沒有任何主管部門審批、也沒有任何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將149畝好端端的耕地拱手送給開發商開發房地產?”
不久以前,一封按着鮮紅手印的實名舉報信放在了《法人》記者案頭——江蘇省沭陽縣峁圩鄉青坊村及和睦村數十名村民實名舉報該鄉原黨委書記劉周清私賣土地、涉嫌貪污腐敗等問題。
劉周清現任沭陽縣委常委、沭城鎮黨委書記。
149畝耕變身開發建設用地
舉報信稱,2010年3月,時任峁圩鄉一把手的劉周清以搞高效農業爲幌子,租用峁圩鄉青坊村四組103畝及和睦村四組46畝耕地,這片耕地位於五河以南、廟峁路以東,爲正在耕種的農田,共計149畝。最初,由村委會和村民簽訂租地合同,每畝土地每年租金700元,租期20年。但如今,農用大棚尚未見到一個,卻在租用的土地上建起了商品房(實爲無任何審批手續的“小產權房”),連鄉政府也“搬”了進去。村民們感到上了劉周清的當,紛紛出來阻止。雖有老百姓不斷上訪,但工程穩步推進,現在一二期房子已全部建成並賣完,又開始建三期,老百姓出面阻止,劉周清竟動用公安部門對老百姓採取強制措施,老百姓不服,卻被告知,徵用土地行爲屬於“政府行爲”。
舉報信說,名義上租用村民土地,而事實上卻將土地以每畝17萬元的價格賣給沭陽一開發商進行房地產開發,廣斂錢財。以一畝土地每年700元計,20年租期農戶只得到1.4萬元,149畝土地只有區區208.6萬元,而劉周清以每畝17萬元賣掉的這149畝地總價達到2533萬元,村民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
村民說,截至2012年11月25日,峁圩鄉黨委、政府無任何官員見到誰與開發商簽訂任何書面合同,自然也不知道這些已經建成的所謂“小產權房”究竟有多少年使用權。
更爲讓村民意外的是,在村民舉報不斷的情況下,2012年4月28日,劉周清卻升任沭陽縣委常委、沭城鎮黨委書記。
鄉政府搬進違法建築
2012年11月27日,《法人》記者一路奔波趕至沭陽縣峁圩鄉,在青坊村和與之相鄰的和睦村,記者見到了多名寫舉報信的實名舉報人。
村民陳某告訴記者,今年8月,因實名舉報原峁圩鄉黨委書記劉周清違法賣地、涉嫌貪污,該村年過花甲的老太王蘭霞,被當地公安部門刑事拘留,8天后被放回。陳說,至今,王也沒見到對她拘留的任何法律手續。
村民王某是另一名實名舉報人,他因爲阻止開發商強行違法施工,他曾被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帶走,並被行政拘留15天。而另一名帶頭實名舉報的村民陳某在一天回家時突然發現有輛“依維柯”麪包車停在自己家門口,車下七八個壯漢左顧右盼。陳某急忙繞道溜走,至今不敢回家。
“我看這些人不像警察,各個黑衣黑褲、橫眉立目,我怕遭報復,一直在外躲避,不敢回家,手機號過一段時間就要換一個。”陳說這番話時,記者能明顯感到他的驚恐不安。
事實上,在青坊村與和睦村,與陳某有同樣人身安全之虞的遠不止一人。
隨後,記者經村民悄悄引領,實地察訪了違規用地現場。記者看到,該違規地塊上不僅建有多座所謂“小產權房”,還有帶車庫的商鋪、幼兒園等,頗顯氣派的鄉黨委政府辦公樓也位列其中。
鄉政府迴應房地產開發確無手續
11月28日,峁圩鄉鄉長徐東接受了《法人》記者採訪,此前記者試圖通過該縣縣委宣傳部聯繫採訪原峁圩鄉黨委書記劉周清及現任峁圩鄉黨委書記張靜,被告知,劉周清外出開會,而張靜已隨團赴美國考察。
對於村民反映149畝耕地屬違規建設一事,徐東坦承,這些土地確實沒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徐東說,2012年4月原峁圩鄉班子調整之前,他擔任該鄉人大主席,據他所知,這塊土地給開發商的價格是每畝3萬元,而並非舉報信中所稱的17萬元。記者問“周邊相同地段建設用地的出讓價格達到每畝近20萬元,爲何峁圩鄉給開發商的價格如此之低?”徐東表示對此並不知情。記者問,鄉里從開發商手裏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是繳至縣財政還是鄉財政?徐回答,應是交鄉財政。記者詢問峁圩鄉財政所是否收到該筆款項以及該筆款項的具體數額是多少,徐表示待其查詢後告知記者。
“所謂開發商已將土地出讓金繳至鄉財政純屬子虛烏有。”當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法人》記者,峁圩鄉財政所的賬面上根本就沒有該筆款項收入,由沭陽縣房地產開發商郭某在這149畝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峁圩新城,其土地價格可能略低,但不可能低至每畝3萬元。此外,峁圩鄉政府的辦公樓也建在這149畝耕地之上,鄉政府的辦公樓是由縣鄉財政出資建設還是開發商代建?雙方是否簽訂了建設合同?
有村民向記者透露,原峁圩鄉政府所在地塊爲國有土地,位於峁圩鄉黃金地段。鄉政府拆遷過程中,曾有開發商出價280萬元欲購買,劉周清不賣,最後卻以130萬元低價賣給鹽城一開發商搞房地產開發,箇中原因,不言自明。
被舉報人曾被評爲2011年度“明星書記”
記者在沭陽採訪期間注意到,《沭陽信息網——沭陽新聞》曾介紹,在劉周清的帶領下,茆圩鄉工業化過程迅速推動,拉動了其他產業的快速發展,鄉財政收入、農民純收入年年都大幅度提升,2011年茆圩鄉財政收入實現5434萬元,人均純收入8600元,比2005年分別增長了19倍和2.3倍。因此,劉周清又被沭陽縣委、縣政府評爲2011年度鎮村工業“明星書記”。
劉周清任茆圩鄉黨委書記期間的《述職述廉報告》則更有意思。劉周清在報告中表示,今年(2011年)以來,茆圩鄉重點加強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教育,全鄉沒有發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在廉政方面,沒有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
“一個違法佔用村民耕地、中飽私囊的官員,居然大談廉政建設,真是天大的笑話。”一位村民說,那麼多賣地的錢到底去了哪裏,劉周清敢拿出賬本在村民面前曬曬嗎?
不過,就在記者離開沭陽後不久,沭陽縣茆圩鄉政府還真給本刊發來了一份材料——“關於茆圩鄉青坊村相關土地使用及資金情況的說明”。該材料稱,這147畝耕地除了羣衆自拆自建房屋和建築商爲農民代建房屋佔用33畝以外,其餘全部用於公共道路、綠化用地、幼兒園、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等等公共事業。至於賣地獲得的款項,全部都在鄉財政所帳上,且“有據可查”。
這份材料顯然沒能讓失地村民信服,他們在與記者後續溝通過程中一再提出質疑:茆圩鄉政府以租代徵140多畝耕地大搞房地產開發有何依據?即使是部分土地用於公共事業,其違法佔地的性質也不能改變,在廣大村民一再舉報的情況下,有關部門爲什麼仍然不聞不問、不予查處?劉周清非法賣地所得到底是進了鄉財政還是中飽私囊——紀檢監察部門是不是應該有個調查結論?一份鄉政府出具的“情況說明”算怎麼回事?
本刊對此事件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