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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知情人士反映,海口市重點民生工程永秀花園保障性住房一期部分已經封頂的樓盤,原設計32米的樁基,實際僅打了28.5米。此事經內部披露後,海口城投集團對下屬海口投源公司派駐永秀花園的項目經理予以辭退。
12月24日,海口城投集團相關負責人對上述情況作出解釋,永秀花園一期6棟31層大樓實際樁長確實由設計暫定樁長32米,改爲28.5米,這一改變由設計院設計更改,質量符合要求。但是,項目經理王仲生在此過程中,沒有按照公司規定上報設計變更,造成重大損失,因此予以辭退。
6棟31層樓1427條樁變更設計短打3.5米
據知情人士反映,永秀花園保障性住房一期共有四個施工標段,其中由浙江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一標段6棟31層住宅樓,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最初設計的32米樁基,實際打樁長度僅爲28.5米,縮短了3.5米,而永秀花園一期其餘標段的31層樓,均按32米樁長施工。
對此,海口城投集團相關負責人解釋,永秀花園一期9#、10#、11#、12#、13#、14#(即一標段6棟31層樓)最初只是“設計樁長暫定32米”,在正式動工前,設計單位海南建築設計院本着開發單位海口投源公司節約成本的要求,根據實際試樁情況更改設計,將樁長定爲28.5米,此舉節省造價300多萬元。
該負責人稱,一標段的6棟31層樓按照28.5米的樁長,總共打了1427條工程樁,而永秀花園其他標段同樣31層樓之所以沒有縮短設計樁長,是因爲一標段6棟樓均沒有地下室,縮短樁長不影響房屋質量,而其他31層樓均有地下室,必須按32米樁長進行建設。
節省造價“功臣”受罰,項目經理被辭退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投源公司作爲海口市重點保障性住房永秀花園的開發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縮短不必要的施工樁長,節省300多萬元造價,理應對項目經理等“功臣”進行褒獎。
然而,2011年11月8日,投源公司上級單位海口城投集團下發《關於對投源公司及王仲生等處分的決定》,稱“在保障性住房永秀花園一期建設中,投源公司管理不到位;項目經理王仲生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疏於職守,管理失職,嚴重違反公司的規定製度,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給予投源公司記過一次,責成投源公司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政府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撤銷王仲生項目經理職務,解除勞動合同並予辭退;扣罰投源公司總經理李翊4000元;扣罰項目組成員韓金池、吳嶽琛各1000元並處誡勉談話。”
海口城投:一切皆因項目經理缺乏經驗
爲何一批節省保障房造價的“功臣們”非但沒有得到褒獎,反倒大批受到處罰,甚至予以辭退?
海口城投集團相關負責人解釋,據他們調查瞭解,當時的項目經理王仲生本意是很好的,目的是爲了節省工程造價,但是設計院更改設計後進行施工,王仲生並沒有按照公司管理規定將這一情況上報。因此很多人投訴這件事,等城投集團接到投訴,知道樁長設計已經變更爲28.5米的時候,一期一標段已經打了一部分的樁基。爲了對這6棟樓的工程質量負責,城投集團將該標段停工了2個月,對已打的工程樁抽樣進行靜壓檢測,檢測結果表明樁長28.5米符合建設質量要求。
“但是,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靜壓檢測花費了大量資金,更重要的是一下子就損失了2個月的工期,這個工期對保障房的建設來說是重大損失。”城投集團相關負責人說,出現這些問題主要還是因爲王仲生第一次當項目經理缺乏管理經驗,不熟悉公司規定,沒有及時將“爲了節省工程造價,改變設計樁長”一事按規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