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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獲悉,漢中市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有了些新變化,除降低了申請者年齡、婚姻限制外,還取消了保障房申請的戶籍限制,今年開始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流動人口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按規定申請政府保障性住房。
流動人口住房情況納入系統
據介紹,漢中市從今年10月起開始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根據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凡持有有效期爲一年的居住證,並符合居住地有關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除戶籍外其他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可向居住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保障性住房申請審覈表,提供身份證明、現有住房、家庭收入、婚姻狀況等證明材料,並通過居住地主管部門審覈、公示後,如居住地保障性住房供應量、輪候計劃等實際情況滿足,可在居住地申請配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或購買一套限價商品房。流動人口住房保障執行情況將統一納入全市住房信息系統,實行規範化管理。
據瞭解,流動人口住房保障執行情況統一納入全市住房信息系統,實行規範化管理。通過資格審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流動人口,按規定實行定期審覈。審覈時除提交必要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有效的本地居住證。審覈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不符合條件的,必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配售限價商品房的按規定辦理限價商品房產權證。
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
據漢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保障房管理科科長沈非介紹,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適婚年齡是指男性年滿22週歲,女性年滿20週歲,適婚者可在漢中市任何一個區縣申請相應的保障性住房。新規定的目的是儘可能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擴大住房保障政策的覆蓋面,讓更多的人獲益。
此次漢中出臺的保障房申請條件規定,凡達到適婚年齡,並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其他申請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進城落戶及務工農民、移民搬遷及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配租或購買相應的保障性住房。同時試行保障對象全市範圍內統籌保障政策,即在漢中市範圍內,凡符合規定的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按規定程序可在所申請縣(區)或市本級申請配租或購買一套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申請人住房保障情況統一納入漢中市住房信息系統實行規範化管理。廉租住房仍實行屬地保障政策。(記者王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