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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公積金行業間差距超30倍”的新聞引起公衆關注。專家表示,公積金因制度缺陷而致“劫貧濟富”。據悉,公積金採用強行繳存方式,但使用卻有條件。低收入者往往無力支付首付,成爲淨儲戶,而儲蓄利息又非常低。高收入者可支付首付,並能享受低息貸款。(據《中國青年報》)
住房公積金本該是一項體現公平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卻變成了“劫貧濟富”的工具,這恐怕是事先意想不到的。
住房公積金存在不公平,這是不爭的事實。一方面是存入的不公平。效益越好的單位繳得越多,尤其是國企和事業單位,效益越差的單位繳得就越少。甚至還有很多非國有企業的員工、進城務工者根本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面是使用的不公平。低收入羣體往往成爲淨儲戶,因爲他們無力支付購房首付,只能存錢,沒有辦法用這筆錢,而高收入羣體有辦法支付首付,可以拿買房合同享受公積金的低息貸款。
造成住房公積金不公平的最重要的原因有兩個:其一,行業收入差距過大。據統計,我國行業收入差距擴大至15倍,表現在住房公積金上自然相差很大;其二,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制度存在缺陷。因爲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很苛刻,許多人只能讓住房公積金躺着睡大覺,從實際效果看,住房公積金確實“劫貧濟富”了。
住房公積金制度本來是爲中低收入階層“雪中送炭”的,結果卻是收入越高享受得越多,這顯然有悖於這一制度的初衷和社會公平的。現在,國家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把住房公積金制度變得更加公平。這就需要兩手抓:一抓縮短行業收入差距,特別是要打破國企行業壟斷;另一方面是儘快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擴大公積金的使用範疇,讓低收入者也能夠享受住房公積金的“福利”。(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