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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11月以來,北京、上海、廣州等多地的二手房成交量明顯增長。對此,有分析認爲國家試點推行公開官員個人財產及住宅信息,以致擁有多套房產的部分官員急於脫手名下房產。據調查,確實出現多地政府機構人員放盤出售的現象。(12月23日《華商報》)
黨的十八大首次將“純潔性建設”列入黨建主線,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嚴整吏治、提速反腐,調查短平快、狠準穩,一批貪腐官員迅速落馬。同時,特別強調製度反腐,源頭治理,高層均未迴避官員財產公開問題,決心和信心顯而易見。反腐敗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自然讓腐敗分子坐臥不寧!雖然官員出售房產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但在這種背景下多地集中出現的官員急售房產現象,我們就不能不重視了。也許,急售房產,本身就是一條重要的反腐線索。
通過非正常收入途徑獲得的固定房產窩在手上,就如熱鍋上的螞蟻,一旦認真起來,不但不能保全財產,還可能因爲證據擺在面前,矇混過關也沒有了可能。但是,換成現金之後進行轉移,不但有可能僥倖過關,還可能通過轉移隱匿保全財產,這就是官員“急售”的原因所在。近年破獲的貪腐大案顯示,通過近親屬、情人以及其他共同利益人等特定關係人轉移資產成爲貪污腐敗分子轉移資產的新趨勢。央行2011年的一份報告也詳細披露了我國腐敗分子轉移資產的八種常用方式。在出現官員急售房產現象的時候,以“獲取非法資產”和“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相關監測應該進一步加強,及時爲國家執法機構提供可疑線索。
貪腐分子對待貪腐,上策是人財俱全,最好的辦法就是人財俱轉移到境外;中策是“犧牲我一個,幸福幾代人”,往往是財產和親屬俱轉移到境外,獨自在境內做“裸官”,一有風吹草動,能溜則溜,不能溜,也做好了“犧牲”的準備;下策是揮霍一空,聽天由命,這往往是中小貪腐分子的選擇。在出現官員急售房產現象的時候,對重點地區、敏感行業、特定人羣和特定消費方式的監測也應該同步加強;同時也說明,反腐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個官員個人財產及住宅信息公開制度,還需要官員財產異動報告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反洗錢相關數據查詢通報制度、反腐敗機構互派特派員制度等配套體系。
公開官員個人財產及住宅信息還只是在個別地區試點,多地就出現了官員急售房產現象,有人居然一次賣8套,這也在某種程度上提醒我們,官員個人財產及住宅信息公開,一是不能拖,給貪腐分子留下足夠的資產轉移時間;二是不能由點及面,給貪腐分子留下足夠的資產轉移空間。官員個人財產及住宅信息公開,雖然在我國還不普及,但在國際上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有着成熟的運作辦法。在我國運行中可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問題可以在實踐中修改和完善,早實施比晚實施好,全面實施比個別地方試點好。
人們對官員急售房產現象的關注,房價會不會因此真正下降倒是其次,會不會讓貪腐分子得逞可能纔是主要的。反腐必須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能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媒體報道的官員急售房產現象,對反腐部門來說,必須信其有,必須儘快採取相應措施,這既是反腐本身的需要,也是迴應民意關切的需要。(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