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說讓我們找這個部門,明天又讓我們找那個部門,我們都不知道現在到底該去找誰?”近日,記者接到儋州市民湯女士一臉愁容地對記者說。18年前,她和家人花數萬元從儋州市美扶開發區購買了幾塊宅基地。但如今18年時間過去了,不僅房子沒有蓋成,就連這件事究竟由誰來負責都找不到了。據介紹,跟她同樣遭遇的,還有數十名市民。
儋州市美扶開發區原副主任羊先生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當時開發區轉讓相關宅基地手續都是合法的,後來現在開發區撤併了,他也不知道這件事該找哪個部門解決。但羊先生表示,開發區的遺留問題政府部門有責任協調解決。
三萬元購買開發區宅基地
“1994年,我花了好幾萬塊購買一塊宅基地。現在18年的時間都過去了,地還是沒有拿到手。”最近,儋州市民湯女士向記者反映稱,與他一樣情況的還有數十戶,由於時間太久,都不知道該去找誰要宅基地。
據湯女士介紹,上個世紀90年代初,儋州市政府爲了開發及安置搬遷戶,成立了儋州市美扶開發區,建設美扶新村。而該規劃安置區就位於海榆西線公路蘭優村邊,當時屬於黃金地段。“因爲規劃的安置區屋基地太多,拆遷安置戶根本用不完,開發區就將多餘的地對外轉讓。”湯女士稱,1994年3月份,她與儋州市美扶經濟開發公司(與開發區管委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簽定了一份《安置區屋基地協議書》,以3.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塊8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權。
“按照協議上的規定,甲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比如‘三通一平’(路通、水通、電通及平整土地)。”湯女士稱,但不知道什麼原因,儋州市美扶經濟開發區一直沒有做“三通一平”的工作,“沒有做好這些基礎設施建設,我們就沒法在上面蓋房子。我也多次去找過他們,但事情最終沒有一個結果。”隨着時間的推移,湯女士蓋房子的事情變得遙遙無期。
宅基地確權無人負責
最讓湯女士感到着急的是,國土部門沒有對自己的這塊宅基地進行確權,這也意味着自己18年前交的3.8萬元購地款,只是一紙協議書和交款收據。
而同樣的遭遇的,不僅僅是湯女士一個人。“光我兄弟姐妹幾個就購買了6塊地,據我瞭解的情況,當時有數十戶人也在美扶開發區購買了宅基地。”湯女士稱。湯女士也向記者出示了當時的交款收據,以及美扶開發區與其簽訂的《安置區屋基地協議書》。記者在該協議書上見到,甲方開發區負責安置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即“三通一平”),路面分別爲25米和10米寬。屋基地的造價爲:面向25米接到每間3.8萬元,面向10米街道的每間3萬元。
該協議還對土地使用權用戶的建房要求進行了具體的規定:第一層高度4米,走廊寬1.3米等。“我們都是按照協議上的規定,在10天內將購地款交給了他們。”湯女士無奈地稱,都18年過去了,他們的建房仍是“空中樓閣”。
湯女士也帶記者查看了安置區所在地,但偌大的安置區屋基地被種上了密密麻麻的橡膠樹,有些橡膠樹還到了開割的時節。“我不知道宅基地具體在那個地方,反正就在這一片林地裏。”湯女士表示,因爲沒人管這事,附近村民就在他們受讓的宅基地上種上了樹木。
有關部門互踢皮球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一尷尬局面的呢?湯女士等人表示,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隨着西線高速的建設開通,曾經“黃金地段”的美扶開發區成了偏僻地段,有關部門不願意投入資金進行“三通一平”;另一個原因是,當時國土部門對這些宅基地確權登記時,開發區需要繳納一筆相關費用,但最後因沒有繳納而沒有進行。加上美扶開發區撤併後,就更沒有人來解決這些用戶宅基地的事情了。
記者也就此輾轉找到了原作爲甲方負責人在《安置屋基地協議書》上簽字的羊先生。據瞭解,羊先生當時在該開發區任副主任(主任由市政府一負責人兼任),目前已調到儋州市政府某機關任職。羊先生告訴記者,他是1994年調到美扶開發區任職,1995年調離了該開發區。“確實有羣衆購買宅基地一事,而且是政府允許的。”羊先生稱,當時政府搞開發區安置蘭優村村民,爲了籌措資金,將剩餘的土地就對外轉讓,賣給湯女士她們的宅基地手續也是合法的。
“我離開那裏後,已經先後換了五六任開發區主任了。”羊先生表示,自己對後來的相關情況及如何處置,不太清楚。不過羊先生表示,既然是政府對外出讓宅基地,這個責任應該由政府來承擔。
按照湯女士等人提供的信息,美扶開發區撤併後,其原來的相關職責由那大新區管委會承接,記者找到了負責管理那大新區管委會的那大鎮政府,但那大鎮有關負責人稱,現在那大新區由市裏直接管轄。隨後記者又找到了那大新區管委會的辦公地。但這裏卻是大門緊鎖人去樓空。據瞭解,這一機構也將在近期面臨撤銷。
那麼,湯女士等數十戶市民購買的宅基地遇到的問題究竟該由哪個部門來解決呢?本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