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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女士:業主代表和樓門棟長是一回事嗎?是怎麼選出來的?另外,業主委員會委員與業主代表是一回事嗎?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業主代表以幢、門、樓層爲單位,由業主推選。在選舉過程中,籌備組應當將推選業主代表的方式、代表條件、代表人數,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其候選人由籌備組組織業主推薦與業主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在推選單位內,候選人只有1人的,其所代表業主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即可當選業主代表,未超過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則重新提名選舉;候選人爲2人以上的,所代表業主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的即可當選業主代表,未超過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的,在得票多的2名候選人中重新選舉,票多者當選。可以看出,業主代表與樓門棟長在代表人羣、隸屬關係、選舉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別,兩者是不同的。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其委員的職責是要落實業主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而業主代表的職責則主要是如實反映其所代表的業主的意見。因此兩者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