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土地溢價率達到49%時,轉向競投配建保障房面積,有分析稱此舉變相解決保障房建設籌資難
一位地產業內人士稱,“超過溢價率配建保障房,其實只是換了一種價格表現形式。與人爲控制溢價率相比,將限購限貸等政策執行到位可能更重要。”
溢價率達49%以上的土地成交“盛況”,近期在杭州恐難再出現了。
最近在杭州的一場土地出讓會上,參會的開發商拿到了一份名爲《關於貫徹國土資電發【2012】87號文件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對商品住宅地塊,當土地價格溢價率達到49%時,將調整競價方式,即鎖定地價,‘從零開始’競投配建安置用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積”。
這意味着,土地出讓出現高溢價率時,“價高者得”這一規則將不再適用。
昨日,杭州市國土局一位內部人士在接受採訪時稱,確實有這一政策存在,主要爲了在控地價的同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當拍賣價格達到一定限度,就不再讓開發商加價,進而用房企願意配建保障房的量來決定誰最終獲得土地。”
對於杭州土地市場溢價率設置上限,同策諮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分析稱,雖然限制了溢價率,但起拍價的制定還是“靈活的”,這一政策本質上也可以算是“數字遊戲”,如果起拍價就定得很高,限制高溢價就意義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