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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爲遏制墓地價格上漲過快、價格虛高,殯葬服務收費亂等問題,南京市政府出臺《公墓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對公墓經營者以及相關收費標準進行了嚴格規定。《細則》將從今年11月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墓地價格上漲過快、價格虛高,殯葬服務收費亂等問題日益突出,墓地價格已成爲廣受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爲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南京市物價局會同市民政局等單位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了這一細則。
細則規定,公墓銷售前,公墓經營者需將墓型名稱、墓型材質、墓價等進行價格申報,並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醒目處,按照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明碼標價表格,公示價格及相關因素,一墓一價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銷售喪葬用品也要標明商品名稱和價格,自覺接受價格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細則還要求實行一費清和收費許可制度。公墓墓葬費以次計收,爲一次性收費項目,不得重複收費;護墓管理費按年爲計費單位收取,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過20年;屬於事業單位或非企業組織的公墓經營單位,應當向同級價格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