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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進新買的房子裏才倆月,就有人以該房被抵押爲由,找上門來索要房子,荊某夫婦這才知道上了當。無奈之下,他們把市住建委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房屋抵押登記。今天上午,昌平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房某與荊某系一對80後的小夫妻,他們在去年年末和李某協商,要購買李某位於昌平區東關南里小區的一套房屋,並於今年2月辦理了網籤登記。據荊某介紹,在此期間,雙方一直協商房屋轉移登記事宜,但因各種原因未來得及辦。今年6月,荊某夫婦高高興興地搬進新家,可沒想到才住了2個月,一位陌生人便敲開他家的房門,告知李某欠他90多萬,已將這房子抵押給他。荊某大驚之下,趕緊跑去房屋登記部門覈查,發現房子果然已被抵押,而此時,卻無論如何都聯繫不上李某了。
“我們已經在住建委辦理了房屋網籤登記手續,而且網籤登記並未撤銷,住建委怎麼能爲他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呢?”荊某認爲,住建委爲同一套房辦理抵押登記的行爲違反法定程序,依法應予撤銷。
在上午的庭審中,住建委答辯稱,在辦理抵押登記時,房主和抵押相對人均親自到場,抵押手續合乎法規,不能撤銷。
政府出臺網籤的目的本就是爲了防止一房兩賣,或者售房者在籤合同後又有損害購房人利益的行爲。如果網籤後房主又能把房子抵押給其他人,那麼網籤的作用何在呢?本報將關注此案的審理。(記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