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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張先生致電本報稱,父親在去世前通過訂立遺囑把一套房產繼承給他,遺囑也經過了律師見證,可父親去世後他去辦理過戶登記時,卻被告知必須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訂了遺囑,還要進行繼承公證嗎?17日,記者就此事諮詢了相關部門。
“不管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前,都必須進行繼承公證。”17日上午,德州市魯北公證處的公證員辛倩說,如果要進行房產繼承,房產繼承公證書最能夠被房產登記機構直接採納,“即使有繼承遺囑,在房產繼承的流轉過程中,繼承人仍需要向房管中心出具房產繼承公證書。”她還說,“遺囑公證只能證明這套房子是你的,繼承公證是辦理合法過戶的唯一途徑,同時也能杜絕潛在的糾紛風險。”
據魯北公證處工作人員介紹,繼承公證屬於有償服務。其中,存款公證按照存款數額收取公證費,最低不少於200元;汽車公證暫無硬性收費標準;對於房產公證,每平方米收取30元錢,此外還會根據具體情況收取覈實費和調檔費(100元)。“很少有人預先進行繼承公證,多是在發生意外事件後臨時申請。”
17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德州市房產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即便是有遺囑也要辦理繼承公證,這樣做主要是爲了鑑別遺囑的真僞,防止僞造遺囑並騙取房屋產權事件的發生。
衆成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博則稱,公證書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其次纔是法律繼承,對於涉及到多子女的房產繼承,特別是遺囑的真實性遭到質疑時,公證能發揮更大的效力。她還說,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繼承公證,這是部門聯動的一種表現,可以節省部分工作和時間成本,並且確保有法可依。(見習記者劉振李榕)